卡啦姆啾 wrote:陳母聞訊趕到警局,一開始氣急敗壞訓誡孩子,後來話鋒一轉,竟抱怨「警察很無聊,一張公共危險的罰單那麼多錢,竟開得下去?」還大聲咆哮,指警察辦這種案子簡直是浪費納稅人的錢。...(恕刪) 聽到這種話就當它是屁吧!!現在社會世道無存,很多偏差的觀念及言語,要真跟他在那邊"喇塞"辯是非,遲早被搞瘋!反正單子就給他開下去,怎麼講是他家的事,最好是看還有什麼違規的事竟量給他多開幾張紅單!!!這種人就是要教訓啦
啊咧!看了這麼多回覆,還是不曉得到底罰了多少錢,到底是幾千還是幾萬?別說只有幾百而已.如果只有幾萬甚至幾千而已,那也未免太少了吧!警察出動的油錢,受傷員警的醫藥費,設備的損耗都還不止這些錢,還沒算進去因為飇車,造成民眾失眠生產力下滑的成本.這些飇車的垃圾,除了造成公共危險之外,他們一路飇過去,白天還好,晚上淺眠的人就不得安寧,一個人為害,成千上萬人受害,不罰個幾十萬,再加個幾年的徒刑,似乎太輕了一點.
卡啦姆啾 wrote:竟抱怨「警察很無聊,一張公共危險的罰單那麼多錢,竟開得下去?」 建議政府法律以後學學「急速快感」模式公共危險罰單=(公共危險基本費用+出動員警人數*1000元+出動警車車輛*2000元+追捕時間每人*100元/hr)不然出動2-3台警車、8-10名警察花一小時追捕,卻只罰個1000多元這才是真正的浪費公帑說不定立法之後產生的效應如下對違規的人:停下來讓你抓..我不想多付錢對於警員:趕快出動所有的警車與員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