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威之「超級補假」辦法!!!!


喵一喔嗚 wrote:
幫推!

並且通知親朋好友!從此抵制該公司產品!...(恕刪)


抵制

這種不重視自己員工的公司
如果

員工不爽 化妝品 給你 加點東西


大家敢買嗎 ?????



誰知道他這濫招
說不定 早一堆員工不爽

skinnerlee wrote:
相信大家都知道5/1...(恕刪)

17:40-->17:38-->17:36
看來這是它們今年度第2次公告了. 辛苦了
這樣怎麼算威了! 一點也不夠威! 要如何才能算威!












當然是加中午午休時間呀! 讓你連想要提早下班也沒有機會啦!
傻綠班的鴿 8:17 ━━━━━━━━●━━━ 14:50 ⇆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ㅤ↻
幸好沒有加在午休
andy2000a wrote:
抵制 這種不重視自己...(恕刪)

skinnerlee wrote:
相信大家都知道5/1...(恕刪)


不知該說什麼

說不定該公司的加班費可以用分鍾計算
幫推~不知道關鍵時刻最近有沒有空討論這個議題?(雖然火山和外星人議題我也很喜歡)

如果請勞委會公佈台灣前5百大企業5/1勞動節有沒有補休假說不定更精采.

skinnerlee wrote:
相信大家都知道5/1...(恕刪)


那我晚2分鐘下班

給我那天的假

這家公司都是時間到就可以下班的? 超過會給加班費的公司嗎?

如果沒有 這種規定很可能有問題
下班時間提早兩分鐘??把卡鐘時間調慢兩分鐘不就結了?
上班打正常鐘,下班打另一個慢鐘.

再來..哪個敢準時走的,自己看著辦..

skinnerlee wrote:
相信大家都知道5/1...(恕刪)


我建議樓主改標題~~
超級補假大法,可以把勞工的補假變不見喔~~~~~~

我猜到時候又要唱雙簧~

資方:我按照勞基法與釋函有補假,按變型工時調整喔。
勞委會:法律沒有規定不可以補假按變型工時挑整。
資方:我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有規定上下班時間按照資方規則調整喔。
勞委會:勞資雙方互有約定即可。
資方:按照工作規則與勞動契約,為了公司統一經營策略與管理,我這邊調整每天提早兩分鐘下班來作補假。
勞委會:所以勞資雙方相互約定即可。
勞工:他們沒有經過我的同意調整。
勞委會:雙方互有約定以資方統一管理與經營需求,並查資方有補假之事實並無不可。
以上純屬虛構.....

這...會不會太誇張壓,
我們公司是5/2今年度自己挑一天放,
這樣還比較好說!!!
天蒼蒼,野茫茫, 風吹草低見牛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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