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柏芝有何理由開出這些條件???


gufan wrote:
說到這裡,就想到之前也是被前妻弄得很慘的阿B,
很好奇張柏芝跟章小蕙不知那個功力高?

gufan wrote:
當初張被爆出與冠希哥的大合照時,老謝就應該放生,成全張與冠希哥兩人了。

那時候打官司最有利
不過謝霆鋒看起來,本來就不是聰明的長相
A Pink, Hello Venus

蘭德爾 wrote:
張柏芝開離婚3條件,...(恕刪)


因為她要去找灌吸哥吸一下,身上當然不能沒錢,

沒了錢灌吸哥怎麼會吸她一下或是讓她吸,

不能常見孩子,就是怕孩子會說 "媽媽常常不在家" "灌吸叔叔來家跟媽媽玩吸吸樂"

經典,是不會被時間所磨滅 嘴砲,是不會被停戰所抺滅

tim901 wrote:
那時候打官司最有利
不過謝霆鋒看起來,本來就不是聰明的長相...(恕刪)


張柏芝不是說要抱小孩跳樓嗎?

不過當時不離開張柏芝對謝霆鋒的形像是有加分的,只是沒想到現在二人會翻臉
冷茶 wrote:
張柏芝不是說要抱小孩跳樓嗎?...(恕刪)

這到法庭更不利
父母不可以把小孩當成財產, 明明小孩子有活的權利, 卻要當陪葬
A Pink, Hello Venus

tim901 wrote:
這到法庭更不利父母不...(恕刪)


我很好奇

香港的法律到底會如何判決?
蘭德爾 wrote:
我很好奇

香港的法律到底會如何判決?...(恕刪)

香港對小孩子的人權比我們重視
我們是對重刑犯的人權比較重視
A Pink, Hello Venus

蘭德爾 wrote:
我的話喔!頂多小朋友...(恕刪)

那明明就是冠希的種
讓她跟灌西養吧
現在滿天飛的新聞中,有多少是背後操作,是渲染,是未經證實的臆測?
不是當事人,我們無法明白事實。
樓主的標題原由是如此,張謝陳三人關係是如此,兩人的婚姻狀況是如此

艷照門事件,是真的該受譴責嘲笑的嗎?
是譴責他們的婚前性行為,還是嘲笑他們被迫將最私隱的生活攤在眾人眼前?
誰無過去,是否在譴責他們的同時,我們也是在譴責過去或現在的自己?

另外,有一點我覺得疑惑,張柏芝又不是不會賺錢,何來"挖夫家的錢給娘家"之說?
若說她懷孕期間無接工作,那她也是在為自己與謝霆鋒生命的延續努力,為何這時拿回家的錢就是"夫家"的?
她和謝霆鋒是一個家庭,是共同體不是嗎?
她是謝家的媳婦,卻也是張家的女兒,拿錢回家為何是拿來受公評的點?
如果丈夫因故無法工作,那拿妻子工作所賺的錢奉養父母,又該怎麼說?
挖夫家的錢給娘家一說,個人認為太過偏頗。
天空般的視野,心胸
泠聲 wrote:
如果丈夫因故無法工作,那拿妻子工作所賺的錢奉養父母,又該怎麼說?...(恕刪)


誠如你說的事實不一定是大家所見的,所以大家也就是照新聞的內容來討論
張栢芝會賺錢沒錯,但新聞說法則是她賺的並不夠她自己及她那一家子的費用,甚至還因抄房失敗而需借貸,這種情形下謝霆鋒真的有必要基於夫妻情繼續給她錢嗎?

如果你先生的家人都不好好工作只想問你先生拿錢做生意,你先生錢不夠就問你要,你不覺得已經超過了奉養父母的程度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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