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理了一個沒禮貌的小鬼..

潛水很久,看到很多教育的文章~第一次忍不住發表~
樓主這讓我想到一段往事~
某年隨著國小畢業班的孩子~
到台中科博館畢業旅行,最後一刻在外面大廣場等車要離開時,大家開始照相。
因為是隨隊協助的角色,便幫忙幾個班級同學照團體照。
然後突然發現有位別校的同學靠近我們的學生群(以牧羊人的形容,我們發現有支不明動物要混進來的感覺,雖然不知道到他是啥?)
就看到另外一位領隊當要照相的時候,不明學生靠近了,那位同學靠在那位照相領隊「耳朵旁歐」,不知說啥!後來聽他說他一直學他「看這邊一、二、三笑」的話語,他不大理他,只悻悻然請他離開。
後來小弟和另一位領隊協助照相時,他又來了,先跟領隊一樣動作並說這樣的話,所以領隊回他「小朋友我們干擾到你了嗎?這樣鬧人你很爽是嗎?」他用奸笑的表情離開並轉到我這邊耳邊來鬧。
我等他靠近我耳朵邊說完第一句,我馬上先退一步(因為他離我太近了,轉頭過去會親到
所以我提高平常音量很大聲的說「小朋友你一定要這樣鬧嗎?你哪間學校的?老師有這樣教你嗎?」他也愣住了!
後來傻眼的的狀況出現,他的媽媽從十公尺外衝過來(旁邊有兩個他們的人在拉他~不要這樣啦的意思)用比我還大聲的音量「你一定要那麼兇嗎?不能好好講嗎?你那個學校的老師我告你們學校校長、教育局,那麼沒有愛心OOXX..............」,我和我領隊當場傻眼
我們其他領隊,開始對他說他孩子的作為,他說我在旁邊已經看很久了,他也沒怎樣???
對方的領隊馬上向我們抱歉:「說這樣的小朋友他們很無奈,造成你們的困擾很抱歉」
我們退了一步,請他們帶回去。
但他媽媽還是OOXX一堆!但他還是覺得作老師要客客氣氣跟他說,不要用兇的,當下要回去,大夥便不跟他在多說啥?只任他的自己人,把他架走,該班其他家長再跟我們抱歉。
以上往事回憶結束!
我看完樓主的遭遇,我想提出幾個想法:
1.一而再,再而三的胡鬧作為,當所有的勸告都已用盡?那只能任其自生自滅?或自我哀怨這社為風氣敗壞?
2.教育有很多種方式,體罰亦也應該是一種,帶回家管教也是一種(前陣子台北縣新聞),但只是使用他之前與之後的輔導都做到的話,還是不能做嗎?
3.讀每人都能談教育,對教育理論都有自己的一番見解,那老師的角色? 家長與社會對老師們也有過渡的期待?
老師在現在的社會只要扮演沈默的一群,在校滿足學生家長需要又是好老師(呵呵,有點像危險心靈的感覺),或許大家會說你不要來做啊~後面多的是有人做?其實或許樓主的一個動作,或許就造成這孩子能否平安度過每次的沙坑遊戲,至少不會去侵犯到別人領域。
小弟一個感覺,供大家參考,每個人都是別人的老師與鏡子,你的小動作可以影響別人的孩子!
小弟基本上贊同樓主的反省,畢竟下次處理會更好。
以上僅供參考。

看了很多大大的留言, 有讚同, 也有反對. 兩方都有理, 說的也都對. 在這裡我說一個自己的遭遇, 讓大家想想, 開版的大大這樣子做是不是真的不好?!

記得是自己的第二份工作, 因為自己態度上的問題, 所以被老闆拎回辦公室要FIRE我, 因為從沒見過大老闆, 當時我的口氣也很差, 一直說: 你是誰? 你憑什麼要我跟你走? 之類的話. 結果當場我就被賞了一個耳光. 外帶一句: 你父母不會教, 我來教! 當時真的很痛, 不是臉上的痛, 是心裡的痛, 那種無助的感覺真的讓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我想說: 如果我父母之前有教過我正確的職場觀念, 可能我就不會那麼不知天高地厚了.

我的意思是: 今天也許開版的大大做法不正確, 但每個人都必須為自己的所做所為付出代價, 不是生你養你的父母, 就是你自己. 很多應該發生的事沒有發生, 其實只是因為時間還沒到而已.

在版上已為人父母的可能會認為: 就算我的小孩有錯, 也輪不到你來管教! 我的想法是: 今天最好你是有管, 有教, 不然日後等你真的要因你的沒管沒教而付出代價時就不要說: 為什麼會是我? 為什麼會是我的小孩?
我也是支持打下去!

既然父母不會教,只好讓外人來教了!


說真的,打手算客氣了!
你真的是要教他尊重別人?

還是要教他尊重拳頭比較大的人呢?

想想看吧!
每每看到這種"沒教養"的小孩,心裡有種"一則以喜,一則以憂"的感覺...

憂的是"家庭教育的失敗,加重社會的負擔"
(細漢偷挽胡,大漢偷牽牛)
現在父母親如果認為偷摘個胡瓜沒什麼,哪個小孩不調皮,不去教他偷東西是不對的,沒禮貌是不對的,不懂分享是不對的,欺負別人是不對的...
那將來他去偷牽牛,偷機車,殺人的時候,就不要怨恨社會為什麼要跟你的"小孩子"計較...

喜的是"教好自己的小孩,竟是那麼的容易"
我可能花不起"多到數不完的才藝班"的費用,但是我不擔心小孩子輸人一截...
因為我教育我的孩子"人際相處""道德觀念"以及學會"接受挫折"...
這些東西就夠一生受用無窮...


"教育"就是要從"小孩子不懂事"的時期開始教!
講不聽就說要把他帶去給警察關起來(或現場維安人員),一般海邊附近都會有類似駐地或巡邏的…
就說父母放縱(不在場),小孩現場發脾氣、耍任性影響到他人,安全起見請警察先代為管教,
一方面避免下一個會打他的人(因為當時你若選擇離開,相信那小孩只會繼續禍害下一個,被打只是機率問題),另一方面若小朋友心態是要引人注意,屆時小朋友父母找不到人就會去警局的,也夠讓他父母注意了…

但通常在架走小孩去找警察杯杯路上…小朋友都已經哭成一片求饒了...
金老闆 wrote:
每每看到這種"沒教養...(恕刪)

是我的話, 大概也是 "狠狠的打下去"吧 !
現在的小孩真的已經有很多都是"料準你不敢體罰" !!!

不然怎麼辦 ?
拍下他潑別人砂子的罪行, 找警察來查出他的身分, 然後帶著老婆孩子去驗傷, 再到警局作筆錄, 然後再告他?

"萬一" 壞孩子的家屬拳頭比我的大, 那我們一家子就只好吃悶虧嗎!?

說真的! 我也會怕對方是流氓 !
但是, 若真的遇到流氓, 就算了嗎 ?
說到這裡, 便不得不說個題外話, 我是贊成新加坡式的"嚴刑峻罰" 的 !
犯錯(罪)的人, 應該受到"讓他不敢再犯" 的相對懲罰,
才能杜絕犯罪或是違規的行為 !
台灣的法律, 對犯罪行為大概只有"警告" 的作用, 對奉公守法的人, 常常反倒是種"懲罰"...

以牙還牙、以眼還眼亦是種暴力行為,但法治化後(如鞭刑)就變成了極具嚇阻性的手段了。
動粗絕對是不良示範,但道德勸說卻被置若罔聞時,我想這社會還是需要些自力救濟的管道。
小時候挨打的經驗歷歷在目,我承認體罰確實有效。小小心靈未必懂得大道理,而受罰的痛楚當下收到警惕效果;要不,犯錯的小孩知道僅會被"唸"而已,現在我感謝那段過程帶給我的教育。
孔子不是說因材施教,如果說的有用,那fine。不受教的人自有其作用的管教方式,上斷頭臺是最極端的一種。
當初謝先生自願幫陳進興辯護時,我這不懂法律的平凡老百姓還真想不透,證據確鑿的犯罪行為有啥好辯護的?人權?誰的人權?
我看到一個重點,「這小孩是被警告過的,但卻又繼續搗蛋」,所以樓主打了他!

很多人都會很理想化「暴力是不對的」,或是說「只是教他拳頭大的講話大聲」。
然而這些小孩就是在這種理想的愛的教育下才產生的。

有些人的劣根性很強,並不是每個人都能夠講道理的;
不講理的人需要經過長時間的教化或嚴重打擊才能夠轉性的;
長時間的教化是需要有人一而再、再而三的糾正,
若一個做壞事的人每次都碰釘子,要他不改正也難。

若說是打了一下就造成犯罪,那還需要驗傷及法律程序嗎?
不必動不動就搬出犯法的大帽子,法律自有他的評斷及程序。

若守序的人一直被欺負,那表示這社會大多數的人都亂了,離開這裡吧!
如果說亂來的人都遭打擊,他總有一天要守序的,大環境的制序要要靠大家來維護!
大人介入小孩的事這樣不好,你沒有辦法保護他們一輩子,小孩子就是要經歷這種事情,這就是磨練,或許你當時看到了覺得應該要這樣處理,但是你以後沒看到的時間更多,與其這樣,應該要教他們處理的方法,套句拓海他老爸講的:"小孩的比賽,大人怎麼可以介入"(有看過頭文字D的就知道了,所以他老爸是教拓海讓人無法擊敗的技術,而不是幫他們出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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