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elhou wrote:
很可惜
本人身心健康
健保費繳了幾乎沒使用過
卻也深知社會保險的用意
不會想要當free rider
那些無恥的華僑
還是滾回他們居住的國家
別回來丟台灣的臉吧
你還是看看眼科好了.
我早就講了我根本不要回台灣看病
就算看我也願意全額自付.
誰要當 free rider 啊.
芊芊爸爸 wrote:
其實我對這樣的作法也有點不懂!
有大大提到只回來幾天就必須追繳中斷的保費,但是,就使用者付費的觀念來看,
出國的這段時間並未享受全民健保的福利,為何需要繳費?
若是短暫回國,應該採自費就醫的方式處理。
我姐姐在美國唸書,去年回台10天,一樣被追繳中斷的健保費用。
他目前在美國已經三年,並且買了房子,應該是打算長期待在美國,在美國就醫則是透過自行投保的醫療險支付費用,如果他明年暑假要回台灣看我媽,勢必又要追繳中斷的費用。
這樣是否有些不太合理?如果說,他繳全民健保,那麼在美國就醫的部分,是否可以向健保請領補貼?
若是不行,那麼強制追繳是否不太合理?
當然,有些人認為,某些長期旅居國外的人會利用這種方式回台就醫,是否可以思考修法設訂一些門檻?
以一般保險公司的作法來看,中斷保險有兩年復效期,復效必須追繳中斷時間的保險費;但是,消費者一樣可以選擇重新購買醫療保險,除非是終身型保險,不然實支實付型保險,我不清楚為何要選擇復效?
理性討論,請勿筆戰,謝謝!
芊芊爸爸 wrote:
其實我對這樣的作法也...(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