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GINAL BLUE wrote:管妹是在暗示塾長 ..要塾長開分身放在推進城 .. 我也覺得管妹關塾長帳號是這個用意要塾長用分身自首只是在這30天內也沒另外公告等塾長關完提出申請才說分身停權&超過自首日期這就有點捉弄人~水滸108好漢 wrote:個人覺得管理員必須公告出塾長的分身 不然像是隨便亂冠罪名 或許真的有~或許根本沒有只是管理員不想放人亂說的誰知道呢?所以管理員必須公告! 就分身這個問題而言站方在使用者自首前是不會主動公佈抓到的分身帳號的因如果站方先公布那使用者便有機會知道開的分身有沒全被抓到(假設使用者有好幾個分身)反不如先逼使用者自首,再來比對站方抓到的資訊搞不好還能抓到站方沒找到的管妹其實很精的~
stcb22 wrote:過了一夜...塾長還...(恕刪) 我覺得這有點可怕~以後公司的電腦不讓同事登入01了省得被判有分身死得莫名其妙~看管妹回答得有些鬼打牆除了ip外如何判定發言習慣??挖勒~我跟同事都有同樣慣用的口頭語肯定會被認定是分身
天才最怕亂七八招 wrote :水滸108好漢 wrote:個人覺得管理員必須公告出塾長的分身 不然像是誣陷 或許真的有~或許根本沒有只是管理員不想放人亂說的誰知道呢?所以管理員必須公告! 光在這集氣沒用,如果確認塾長沒開分身,或是有分身卻從來沒有被公告。證據十足我再回去電管理員...(恕刪) 那也要塾長親自說才算數qovop wrote:站方在使用者自首前是不會主動公佈抓到的分身帳號的因如果站方先公布那使用者便有機會知道開的分身有沒全被抓到(假設使用者有好幾個分身)反不如先逼使用者自首,再來比對站方抓到的資訊搞不好還能抓到站方沒找到的管妹其實很精的~ 那就有理由懷疑管理員亂冠罪名
水滸108好漢 wrote:照他們處理方式的態度...(恕刪) 看來雄中大講話比較有用最新消息"您好,倘若會員因 1.違反網站規範、停權中,或 2.使用分身帳號,而公告永久停權者,在上述情況,停權期間未屆滿、有使用其他ID帳號者,縱使自行關閉帳號,仍屬於違反分身公告。至於,因違反網站規範 帳號都被關閉者,日後來訪站上是以一個帳號為主使用;則無違反分身公告。但此情況不包含,3.未將過往分身帳號名列清楚或未關閉 ID 者。稍早,服務人員進行內部討論,經檢視昨日回覆會員 lu7595 內容有瑕疵;稍後將請該位會員於站務服務區把 ID 名列清楚,且一併將[分身帳號公告]加以說明: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1&t=911777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