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大家說我是爛主管,我想端正一下視聽


Crius wrote:
希望大家可以理性討論,謝謝


我很理性,想知道那天五點說要開會的內容?

貴公司如此有制度,方便提供一下會議紀錄參詳一下嗎?


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恕刪)


相信你看到履歷有錯別字,心情一定很不好,
你要不要看看你的文章有沒有錯別字?

這篇浪費我喝咖啡的時間.

狙擊槍 wrote:
一間承包業務的公司底下常需要很多臨時工讀生,

參加一些活動,當然小弟負責業務便是找這些人,因為業務要求,大部分的人力需求是青少年25歲以下.

我們常需要辦一些戶外活動

因為員工在外很多時候需要自主管理,當然60%都是很能自我要求雖然實薪只有100元.

但是這40%的工讀生實在令人不敢領教

1:來報到了居然還穿拖鞋的
2:活動要開始了要求8點集合8:30活動開始,有些爛草莓就給你8:40才帶著早餐到.
3:活動開始不到10分鐘人不見了.....消失在指定地點,擔心出事還要從公司調人來協尋,結果在7-11吹冷氣
4:一邊工作一邊講電話,像聽障人士叫都叫不到
5:我們要送的保養品試用包,沒發幾包通通塞到車站置物櫃,自己帶回家,傳單則是丟在垃圾桶

這些種種,我們老闆頂多扣個一小時,我當然看不下去會開罵

這些難到不是爛草莓嗎?

更不要提每次活動絕對有有人明明說好要來臨時蒸發也沒一通電話通知的





這些年輕人的行為看起來是個人家庭教育或是學校沒教好,
但是影響到的是整家公司的訂單,有些案子金額不低

被員工一個自以為是的行為就砸了,沒訂單失業裁員的是公司內部其他幾十個家庭.

希望所有網友有空也多關心自己身邊年輕朋友,我以前也是被幹譙出來的,我就撐得住這種壓力.
現在被罵動不動就要告公司告主管上網PO文找記者,自己卻不先檢討自己工作能力和態度如何.

自作自受失業以後再來抗議,甚至搞什麼走上街頭包圍101的活動,這種好像全天下欠他的態度不管幾歲都一樣會失業


人資的主管在抱怨請的人素質不佳,是哪招?






skycc wrote:
to: 副總1. 你...(恕刪)


樓主..你要不要去念一點什麼智慧財產權...

虧你是在創意產業上班 不要只知道這五個字 卻不懂內涵

我國沒有啥智慧財產權法 我國法條有列出智慧財產權這個詞只有在

"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

根據一九六七年國際間所簽訂的「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WIPO)公約」,對智慧財產權的觀念採較寬的定義,其包括的權利如下:
一、文學、藝術及科學上之發現;
二、演藝人員之表演、錄音與廣播;
三、人類之發明;
四、科學上之發現;
五、產業上之新型與新式樣;
六、製造業、商業以及服務業所使用之標章、商業名稱及營業標記;
七、不公平競爭之防止;
八、其他於產業、科學、文學及藝術領域範圍內,由人類智慧所產生之權利。

你跟我講 你說的那些言論 哪一點符合智慧財產權?

之前你寫出來不想打你臉 你還以為你是對的




作網站真難 都要扮黑臉寫文章、砍帳號逼廠商買廣告...
謝謝副總讓我這爛草莓上班上網不無聊
看完這篇,突然發現爛的另有其人,還會自己打自己嘴巴.........

satff wrote:
樓主..你要不要去念一點什麼智慧財產權...

虧你是在創意產業上班 不要只知道這五個字 卻不懂內涵

我國沒有啥智慧財產權法 我國法條有列出智慧財產權這個詞只有在

"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光碟管理條例、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植物品種及種苗法或公平交易法"


我不是 副總啦

副總 還沒上班吧

不過要記的上01 真歡樂

skycc wrote:
我不是 副總啦副總 ...(恕刪)


我是說樓主啦..懶的跳回第一頁引樓主言...

請你見諒阿
作網站真難 都要扮黑臉寫文章、砍帳號逼廠商買廣告...

狙擊槍 wrote:
這種好像全天下欠他的態度


VP 那你發文的態度?...

狙擊槍 wrote:
不管幾歲都一樣會失業


嗯嗯 真的 這句實在...

狙擊槍 wrote:
看到大家這麼激烈的討...(恕刪)


先依據一案一審 單就樓主PO文內容來看,
這個文章我想到之前某個人因為遲到被扣薪 覺得不合理於是找來立委開記者會.
當事人好像說自己很需要錢 覺得公司亂扣錢制度不合理等等云云.
結果老闆 當事人 立委都來了 當時的打卡紀錄也來了.
鏡頭轉到打卡紀錄上一看 半數以上的遲到紀錄 一般公司能不扣錢嗎?
老闆火大當場開罵 立委一臉尷尬.

我不知道樓主多大年紀,
不過以我六年級中前段來說 當基層員工的時日也是很艱辛的.
十五年過去了 我現在也熬到主管職 上下班不用打卡 除了老闆沒人敢管.
但是要承擔的事情可不少 職位所及很多事情沒有不會或辦不到的權利 因為老闆並不想聽這個.
不過我用人很簡單 兩次重要命令沒有照做或是明知故犯的大疏失 就換人做看看 不用吵來吵去.
如果樓主確定他是工作態度問題 就給他去開記者會 如果無理的是他 就叫他拿下面罩來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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