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擾! 曖昧讓人受盡委屈! 誰明女人心? (有點長)... 更新了AGAIN... Christmas night's conversation...

氣氛對了時 手就牽下去 我的老婆就是這樣牽出來的
以往 最後得用到告白等言語方式的 反而常有變故
有些人,對於對方回應的方向一旦出乎意料,
往往就因緊張而失去平日能輕鬆談笑的能力

透過言語 有時人都特別小心 有時應答的球一沒處理好
任何一方出現了猶豫停頓 很多人怕尷尬一時言語就縮了回去
日後又得重新集氣 好事多磨~

一旦想離開曖昧期, 通常不是修成正果就是領好人卡~
當有這種覺悟產生而願一試時, 如果你屬於心裡不能平靜、容易患得患失的話
個人覺得牽手比言語告白更好(或者說行動為主,言語點綴即頋可)
順利的話,一切盡在不言中、此時無聲勝有聲,也避免一些對話上的弄巧成拙.
依照我的經驗,這種情形
你只差沒有那個名分而已
有實無名
她一定認同你
不過建議你動作快一點
拖久了也不知道會發生什麼事情
在有把握的時候趕快出手
祝福妳

aqy_tw wrote:
Kindaichi夥伴阿:
我已經29了
你不會比我大吧

面子不是問題
單不單身才是最大的問題


我沒有比你年輕太多... 22...
XD


跟自己作戰 wrote:
氣氛對了時 手就牽下去 我的老婆就是這樣牽出來的
以往 最後得用到告白等言語方式的 反而常有變故
...(恕刪)


恩恩, 看來直接牽下去就是啦...
題外話, 有滿多大大都是把老婆/女友直接牽回來的哦


king1wang wrote:
依照我的經驗,這種情...(恕刪)


謝謝你!
我會儘快找機會的!!
哇!!好高興哦, 這是你的第一個post 哦!!
XD
我唯一可以給你的幸福就只有選擇的權利. 你可以選擇愛我或不愛我, 我只可以選擇愛你或更愛你
hmm...看起來樓主是很務實的人..還先請你在遇到挫折之時 不要患得患失
不要怪對方怪自己...這裡先打支預防針..您切勿見怪~

很多大大說到把老婆女友牽回家...小弟其實也是喔~還記得那是1994年的
3月29日..那場電影是尚克勞范達美的"終極標靶" 那雙小手是那麼的溫暖.
一牽就是12年..從女友牽為老婆..

既然你們已經有了相當的默契..也有固定的晚餐約會..那就從此下手吧~或許
是吃完飯後的談心時間~或許是吃完飯的的電影約會..抓住機會牽起她的手..
可能就是牽手一生的幸福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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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跟你的朋友預支點福利再說吧. 既然是曖昧, 那就把想做的事都做盡... 然後繼續曖下去...你明我在講什麼...

ryan4825 wrote:
hmm...看起來樓主是很務實的人..還先請你在遇到挫折之時 不要患得患失
不要怪對方怪自己...這裡先打支預防針..您切勿見怪~...(恕刪)


謝謝,
好幸福哦!!
12年!!
羨慕ing ~~


brexchen wrote:
先跟你的朋友預支點福...(恕刪)


預支福利~~!~~
我也不敢奢望什麼~~
我唯一可以給你的幸福就只有選擇的權利. 你可以選擇愛我或不愛我, 我只可以選擇愛你或更愛你
唉呀,你還是放棄了吧,你這種模式叫做"過渡時期模式",你是她目前空虛時段的替補品,相信我,聽多,看多這種事的人都馬上會有這種警覺


沒關係,她要玩,你就和她玩,但絕對不能放感情下去,不然你會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翻身啊.......







我知道你聽不進去的.....................唉~
我愛01
名份很重要的...

不然這世界上就不會有"表白"這種東西了

曖昧很美, 但是也給彼此間, 如果有萬一時, 可以甩頭就離開的空間--

沒名沒份嘛!

"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是你(妳)的女(男)朋友了? " <--Trust me, you don't want to hear this!


我個人的愛情觀--

我希望能在朋友面前, 大方 毫無顧慮的說出"這位是我女朋友"

讓其他人都知道, 這位小姐死會了, 讓她死會的人就是我! 你們省省吧!


所以, 如果和她之間, 你希望得到的關係是, 男女朋友的話, 開口吧!



對於朋友 好朋友 女朋友, 我的態度都不一樣

我覺得, 我應該要做出分別來, 而不是當個爛好人, as what I did before...

這樣才對得起, 你覺得真正值得對他(她)好的人



如果樓主的她, 在表白後還是不能接受樓主...

小弟誠心的建議, 用朋友之間的該有的方式, 經營你們的關係 (因為樓主現在正用"男女朋友"的方式在經營你們的關係)

拿個"無能"當圖示也違反板規? 也叫觸犯政治? 01文字獄到這種地步啊?
如果有機會,建議樓主要好好把握囉!別像小弟大學4年到如今搞的一無所有,戀愛學分抱了個大鴨蛋回家!

ghoti wrote:
唉呀,你還是放棄了吧,你這種模式叫做"過渡時期模式",你是她目前空虛時段的替補品,相信我,聽多,看多這種事的人都馬上會有這種警覺


沒關係,她要玩,你就和她玩,但絕對不能放感情下去,不然你會被打入十八層地獄,永世不得翻身啊.......

我知道你聽不進去的.....................唉~

天阿! 不會吧....
可是我感情已經放下去了...
怎麼辦.....


David_Hong wrote:
名份很重要的...
不然這世界上就不會有"表白"這種東西了

曖昧很美, 但是也給彼此間, 如果有萬一時, 可以甩頭就離開的空間--

沒名沒份嘛!

" 我什麼時候說過我是你(妳)的女(男)朋友了? " <--Trust me, you don't want to hear this!...(恕刪)


就是說.... 應該快點弄清楚關係吧.....

哆啦A夢 wrote:
如果有機會,建議樓主...(恕刪)

謝謝支持!!
我唯一可以給你的幸福就只有選擇的權利. 你可以選擇愛我或不愛我, 我只可以選擇愛你或更愛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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