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亡重金屬 wrote:
在這邊我先說一句 "...(恕刪)
法定成人的年齡是18, 在美國通常只要成年或上大學, 通常都是搬出去住.
其實張父沒有過錯, 畢竟他兒子都30了, 於情於理都是他兒子的事.
頂多只是有個良心上的遺憾, 沒把兒子教養成為一個好人.
今天張父出來, 主因於道義上的良心, 以及張子未獨立之個性.
張子畢業後完全靠家裏, 形成為不完全獨立的個體, 連帶的張父也感覺到自己有很大的責任.
今天若是張子早己獨立多年而犯下大案, 張父被逼出面的態度也會有很大不同.
試想當時陳進興集團轟動一時, 有誰去找過他們的父母親負責?
話說完了.
沒有人有任何權力, 去向張父及張家丟石頭的.
也沒有人能去要求張家, 要求對社會有什麼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