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對不景氣, 一位好人的無奈__補充__再補充

台灣真的被我料中了嗎?連"性"都可以出賣.這不是五十年後才會發生的事嗎?
怎麼提早四十九年了
法克斯 wrote:
前幾天我鄰居一位好好...(恕刪)
寫成血淚抗暴日記再出書,讓他身敗名裂媒體會很有興趣的
沒有紙上合約還相信老闆這種話,真的呆啊

如果當天吃完豆腐隔天爽約,或真的讓他賺到一點機會,等吃完再設計一些事情把他踢走,他有辦法挽回嗎?到時候還有辦法維持生計嗎?找其他工作聽到這種壞名聲還能僱用他嗎?

保護好老婆至少乾乾淨淨還能找到其他工作,真的很沒用
我認為好人的定義是 能夠阻止壞人做壞事的人
而放任壞人做壞事的 叫做濫人

你朋友不夠資格叫好人
以上
Nothing worth having comes easy
再補充:
我那鄰居朋友說, 其他桌的廠商去主桌敬酒的時候, 為了討那大老闆的歡心, 也是以大嫂稱呼他老婆...
難道世界真的就沒是非了嗎?
我朋友說, 前天大老闆的公司的確是有放比較多工作給他, 不過同時也暗示他可以讓他老婆去大老闆的公司上班, 正職的. 薪水也比較穩定. 看起來他開始覺得這樣的狀況比預期的好...

法克斯 wrote:
再補充:我那鄰居朋友...(恕刪)


搞大一點,弄個什麼跳之類的。

沒噱個百萬也要噱個千萬,正所謂孰可忍孰不可忍。

如果你朋友甘願做龜公,還不如早早離婚。
http://md959.blogspot.com 歡迎來坐坐。

法克斯 wrote:
前幾天我鄰居一位好好...(恕刪)

老闆在公開場合搶別人家的老婆....

我不信~
法克斯 wrote:
當下我朋友傻了, 不知道怎麼辦. 如果悶不吭聲, 甚至附和大老闆的說法, 承認那位美艷的女子是大老闆的女朋友的話, 是有機會賺更多錢. 還是應該帶著老婆憤而離席, 努力再去拼出自己的事業?
...(恕刪)




法克斯 wrote:
我那鄰居朋友說, 其他桌的廠商去主桌敬酒的時候, 為了討那大老闆的歡心, 也是以大嫂稱呼他老婆...(恕刪)



不是同一天的事?怎麼要分三次補充?

這劇情我早在好幾年前第四台看過啦

後來老婆真的跑去老闆公司上班

老闆還介紹這位老婆給其他老闆輪流玩

然後被玩了一陣子後,拋棄丈夫

要回去跟老闆,反而被一腳踢開...


詳細劇情有點忘記了,要問盛竹如比較清楚點
別跟豬打架,得不到好處還會弄的一身臭

法克斯 wrote:
不過同時也暗示他可以讓他老婆去大老闆的公司上班, 正職的. 薪水也比較穩定. 看起來他開始覺得這樣的狀況比預期的好......(恕刪)


恩~ 看來一段動作劇的情節即將上映了...
下次就會說~去大老闆家幫傭.打工性質.薪水會更穩定~
如果是我~我會當場走人

這樣出賣自己的老婆

還算是男人嗎?

左腦想,右腦不想,左手動,右手不動,左腳走,又腳不走,我想留,但你卻想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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