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開車門也都是開小縫看一下後面有沒有機車,才會打開,而且開門動作也不會很大,避免嚇到後向來車,開的角度也差不多一個人側身鑽出去的大小而已。像是騎機車我也都離路邊停車保持1公尺左右,避免撞上那種突然開車門的但有時最難防的就是路邊並排停車的有次騎一段路,四線道被停成兩線道,機車都要被迫跟汽車擠在內線道還好那時在市區,車多再加上路邊並排停車,所以我不敢騎太快,只騎20km左右,但還是差點撞上某台違規停車忽然開車門弧度又很大的白目駕駛,氣得我驚魂未定轉頭大罵,但因為車流多,我只能被迫往前前進,不然我早就回頭去跟他理論,現在想想我應該狂打派出所電話去檢舉那些違規並排停車的才對。
這種意外屢見不鮮,差別只在有沒有出人命,出人命或變植物人才會報上新聞,斷手斷腿挫傷扭傷斷韌帶仆街的沒有報的價值。我是習慣兩段式下車,先開縫看後方來車,再把車門開到需要的角度讓自己下車,尤其在路邊時,靠馬路那側我不建議全開,畢竟自己不需要那麼大的範圍,顧慮自己安全也要考慮其他用路人。但在台灣常看到一停下來車門就直接全開,完全不考慮後方來車。不是我歧視,但大多看到的都是小孩、女駕駛、5~60歲以上的駕駛,或許是習慣的差異吧。我認為上下車也要列入考照項目,甚至車廠也應在車門上做改裝,第一段只能開10公分,過幾秒後才能全開,君不見很多人開門是用撞、踹..而非輕推的。側開也行,當然有這種車上市更好。
全台灣的交通都像無政府狀態...汽車兩段式左轉都先凸到對線道機車在道路線上穿梭,在斑馬線上待停腳踏車把人行道當腳踏車道騎,威脅路人安全在國外住過就知道台灣交通有多差了平常交通基本細節都做不好,老是討論重大交通事故(如這幾天太魯閣號)實在沒什麼意思
我也曾被這種狀況嚇過,當時還好煞住當下判斷直線煞車會比為了閃他而被後車追撞來的穩,萬一煞不住就撞斷車門龍頭抓穩可能還比較安全頂多最壞打算就是往駕駛座撞進去,讓他也不會太好過還有就是提醒有小孩的,兒童安全鎖要切過去,這種事小孩往往不受控制很多都是不看就直接開門了
scjpmcdba wrote:因為我兒子在住院,白...(恕刪) 這種駕駛真的很該死我下車一定是100%確認沒車才會開門後座要下車我也一定會說要看車因為我很謹慎別人不一定謹慎這種意外都是粗心大意造成的發生這種車禍對受害者更冤枉其實車商真的該把這種車門改掉為何不能都做成拉門式或上拉式呢?
許多人喜歡批評肇事者,指責別人的不對,似乎會帶給人一些快感。但這種批評對事情並無任何幫助,被撞的已經被撞了,把肇事者罵的狗血淋漓,也無法對受害者有任何幫助我們最需要做的是,設法想一個更好的機制,來防止下一個或更多可能的受害者再度發生。我們不想偏坦肇事者,我們想說的是,與其批評肇事者,不如營造一個更好的環境,讓可能的肇事者消失。好比我們不想看到影子時,與其批評影子為何一直出現,不如點亮一盞燈,讓影子消失。...點亮可以防止肇事者肇的那盞燈,才是大家應集思廣益的地方。任何事件的發生,都應朝此方向來思考,這樣社會必然愈來愈進步愈安全愈幸福。我們知道,在功利主義的迷霧下,很難看清事實的真像,但為了這個社會的安樂詳和,我們必須這麼來做。甚幸,甚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