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門前,請先看一下後方,是否有來車,你的粗心會害了一個家庭

我開車門也都是開小縫看一下後面有沒有機車,才會打開,而且開門動作也不會很大,避免嚇到後向來車,開的角度也差不多一個人側身鑽出去的大小而已。

像是騎機車我也都離路邊停車保持1公尺左右,避免撞上那種突然開車門的
但有時最難防的就是路邊並排停車的
有次騎一段路,四線道被停成兩線道,機車都要被迫跟汽車擠在內線道
還好那時在市區,車多再加上路邊並排停車,所以我不敢騎太快,只騎20km左右,但還是差點撞上某台違規停車忽然開車門弧度又很大的白目駕駛,氣得我驚魂未定轉頭大罵,但因為車流多,我只能被迫往前前進,不然我早就回頭去跟他理論,現在想想我應該狂打派出所電話去檢舉那些違規並排停車的才對。
這種意外屢見不鮮,差別只在有沒有出人命,出人命或變植物人才會報上新聞,斷手斷腿挫傷扭傷斷韌帶仆街的沒有報的價值。

我是習慣兩段式下車,先開縫看後方來車,再把車門開到需要的角度讓自己下車,尤其在路邊時,靠馬路那側我不建議全開,畢竟自己不需要那麼大的範圍,顧慮自己安全也要考慮其他用路人。
但在台灣常看到一停下來車門就直接全開,完全不考慮後方來車。不是我歧視,但大多看到的都是小孩、女駕駛、5~60歲以上的駕駛,或許是習慣的差異吧。
我認為上下車也要列入考照項目,甚至車廠也應在車門上做改裝,第一段只能開10公分,過幾秒後才能全開,君不見很多人開門是用撞、踹..而非輕推的。

側開也行,當然有這種車上市更好。
如果是大車從背後開過來, 整扇車門立刻被撞飛出去.
不只是必沙漁港那邊,我覺得整個基隆的交通都讓我感覺像是無政府狀態

jackual0612 wrote:
這種事看站在誰的立場...(恕刪)


可不可以試著不要為了反對而反對?
免責聲明:本文所載資料僅供參考,並不構成投資建議,本人對該資料或使用該資料所導致的結果概不承擔任何責任。
全台灣的交通都像無政府狀態...

汽車兩段式左轉都先凸到對線道
機車在道路線上穿梭,在斑馬線上待停
腳踏車把人行道當腳踏車道騎,威脅路人安全

在國外住過就知道台灣交通有多差了

平常交通基本細節都做不好,老是討論重大交通事故(如這幾天太魯閣號)實在沒什麼意思

clarkzzz wrote:
全台灣的交通都像無政...(恕刪)


這是民族性使然,不然怎麼會被叫鬼島咧?
想要大家都自主性的遵守交通規則?
再等一百年吧!
我也曾被這種狀況嚇過,當時還好煞住
當下判斷直線煞車會比為了閃他而被後車追撞來的穩,萬一煞不住就撞斷車門
龍頭抓穩可能還比較安全

頂多最壞打算就是往駕駛座撞進去,讓他也不會太好過

還有就是提醒有小孩的,兒童安全鎖要切過去,這種事小孩往往不受控制
很多都是不看就直接開門了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scjpmcdba wrote:
因為我兒子在住院,白...(恕刪)


這種駕駛真的很該死
我下車一定是100%確認沒車才會開門
後座要下車我也一定會說要看車
因為我很謹慎別人不一定謹慎
這種意外都是粗心大意造成的
發生這種車禍對受害者更冤枉
其實車商真的該把這種車門改掉
為何不能都做成拉門式或上拉式呢?
許多人喜歡批評肇事者,指責別人的不對,似乎會帶給人一些快感。

但這種批評對事情並無任何幫助,被撞的已經被撞了,把肇事者罵的狗血淋漓,也無法對受害者有任何幫助

我們最需要做的是,設法想一個更好的機制,來防止下一個或更多可能的受害者再度發生。

我們不想偏坦肇事者,我們想說的是,與其批評肇事者,不如營造一個更好的環境,讓可能的肇事者消失。

好比我們不想看到影子時,與其批評影子為何一直出現,不如點亮一盞燈,讓影子消失。...

點亮可以防止肇事者肇的那盞燈,才是大家應集思廣益的地方。

任何事件的發生,都應朝此方向來思考,這樣社會必然愈來愈進步愈安全愈幸福。

我們知道,在功利主義的迷霧下,很難看清事實的真像,但為了這個社會的安樂詳和,我們必須這麼來做。

甚幸,甚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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