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nnis10 wrote:

我所謂的『複雜化』
是指您跟警員關係好也好
不好也好
配合也好
不配合也好
投書也好
找名代也好

他們都是會站崗的........
所以....
門口有岡哨這件事實是不變的......

另外
從您的敘述來看
只要有『併排』的可能
員警都會取締
情況包括小吃店開的時候
反個角度看
如果『併排』不可能存在
則有可能問題會獲得解決

也許我們可以試著以這個方式思考
尋找讓『併排』、『岡哨』同時消失的方法
我剛剛提的幾個想法就是以這個目的出發的
希望可以有機會想出解決的辦法...(恕刪)


呵~我們很感激您的關心與意見啦!也希望您不要誤會我的態度。

總而言之,目前是有點"人民觀感"不太好了,家母家父也想要放棄,就讓員警繼續站崗,對他們來說他們沒差,對我們來說,就是關店而已。不過,我承認我有點血氣方剛,我想要試試看,有沒有兩全其美的方法,不敢說要去壓警方還是跟警察對幹(所以才暫不考慮媒體的問題),怎麼說呢?就是一口氣,想要公道吧!

家父家母也正積極的尋找停車替代方案,但是如果我們能消除車輛並排的誘因,車輛就不會並排了嗎?現實的問題是,警察會繼續站崗,不知情的民眾(也有可能不是我們家的客人)還是會並排,那只有小店前面沒有併排,就待表台中市的交通很好嗎?Maybe。

小店前的交通達到完美狀態,是不是身為台中市民的一份子,也可以用同樣的標準要求其他的地方也是一樣呢?

唉,各位朋友,相信你們大多數的人都有路邊暫停買東西吧,無論是便當、便利商店、任何大小東西也好,你們曾經遇過警察站崗的嗎?

崗哨是會撤掉的,誠如我所說的,只要我們打烊了,或是公休日,鐵定不會有崗哨..

警察如果執法過當,我們只想用合情合理的管道去申訴,並不是一昧的想要特權、特權、特權,這樣搞下去,不是兩敗俱傷,卻一定是我們的店被貼標籤,跌入谷底。辛苦的基層員警卻也可能因特權而受到委屈,所以請各位朋友不要誤會我的意思。
我的看法很簡單,
因為你們的店就在警局旁邊,他們得要當「示範」,

如同你會說「哪裡哪裡也都亂停,警察卻不管」一般,
別的被取締的人也會說「就在你們隔壁的都不取締,還來管我們這邊」


你們沒有得罪任何人,
警察也不是想收紅包,
他們就是得要當榜樣,
分局長既然已經決定,
你們去找關係關說,等於巴他的臉,
堂堂分局長連隔壁都管不了了,何況是整個轄區?
所以會加派人手,管得更緊。

以上
lievil wrote:
我的看法很簡單,
因為你們的店就在警局旁邊,他們得要當「示範」,

如同你會說「哪裡哪裡也都亂停,警察卻不管」一般,
別的被取締的人也會說「就在你們隔壁的都不取締,還來管我們這邊」


你們沒有得罪任何人,
警察也不是想收紅包,
他們就是得要當榜樣,
分局長既然已經決定,
你們去找關係關說,等於巴他的臉,
堂堂分局長連隔壁都管不了了,何況是整個轄區?
所以會加派人手,管得更緊。

以上...(恕刪)


這位朋友,您的問題也正是我們對警察的疑問啊!也很高興借您的看法來描述更詳細的內容。

示範?誠如我之前所描述的,當警察站崗的同時,我們不要扯太遠,就在警察局的右側也是有車並排或臨停(我們家是在警局左側),當警察站崗的同時,對面也是有一整排車在併排或是臨停。而且,真的很巧,如果真的是示範,那一定有示範的時間,就是小店的開店時間。因為打烊、公休日,是不會有警察在附近,或者附近如此積極維持交通,我們家店門口,不做生意時,就沒有車子並排嗎?我承認,我自己就在公休日時,開車臨停進去店裡拿東西,但是警察呢?難道一定是小店開著,才會有車並排,才會影響交通,小店不開,關閉的情形下,交通就好?還是說,警察們是根據我們的作息來執勤,我們開店,他們上班,我們休息,他們也休息?除了法律外,交通也是有公休的..

家父家母前去了解狀況時,其實不會當面質疑警方為什麼針對我們家而已,錯的事情,要去硬凹,拜託警察不要取締違法?而是拜託拜託警察取締的方法能讓店家有生意可做。(取締方式不在累述,請參考前文)

不方便的,衝擊最大的當然是店家,那吃飯的民眾呢?坦白說,就一頓飯,包個便當,大家圖個方便,相信各位朋友也一定有會臨時停車吃個飯、買個東西吧?假設我們現在到那哩,都像小店一樣有警察站崗,不知道各位朋友看了會覺得如何?

每一位大大的意見,我都會轉達家裡知道,我的回覆內容盡量越詳細越好,我的態度一直是處於尋找問題的答案,但是越想這件事情,難免情緒會激動,有時候會出現比較個人情緒化的言語,請各位多多包涵。
dennis10 wrote:
最後 我剛剛突然想到
如果我在門口放個大牌子寫說『本店門口如果併排會遭警方取締,請客人.....』
會不會有效果?
一方面門口警方自己會啼笑皆非(您也出了一口氣)
另外如果上了新聞(也可以自己聯絡記者)
就會形成無形的壓力和宣傳效果
只是這一招好像有點太賤了

...(恕刪)


XD

搞笑的是,早就做一個很大的牌子,甚至有點路霸的嫌疑,上面寫"請勿並排 加強取締"等字樣,而且落款還是用他們派出所,就放在我家的店門口,除此之外,每一位客人進來吃飯,都一定會聽到我媽在那邊勸導其他客人車要停好。所有的熟客都知道警察的作法,新客人會抱怨怎麼停車那麼不便,那我們也只能請他們多多忍耐,或是找個好停車的地方吃飯了..畢竟吃一頓飯才不到 100元,一張罰單可是 1200 元啊!
你家的小吃店在哪 改天過去給你交關交關一下
還有建議你把你的反蒐證影片轉寄給在野黨的立委
讓立委幫你們開開記者會
讓全國人民知道台中市警察每天那麼閒
在良民開的小吃店前 每天排班站崗
全台中市交通打結的地方多的是
沒必要這樣每天在貴店前站崗
擺明就是白色恐怖嘛
對阿~看看你們店在哪 改天過去交關一下

況且我個人又特別愛跟警察認識一下 嘿嘿嘿~

如果要請立委別請三寶 因為我每次看到他們的新聞都像看到爆笑短片 (開玩笑低..)

不過就我所之分局長好像也沒有很大?吧!?
在神也是人 一支烤玉米的戰爭
恩,說的這麼多,看板大方不方便說一下大概位置? 既然已經有人提出來了,可以讓01上住台中的網友過去看一下,是否真的那麼誇張,順便看一下警察的閒置以及警察賣命的趕車子的狀況.
如果版大不方便公佈(其實不公佈應該比較好吧),可否可以讓想去的網友嗎PM給版大請版大在PM地址給想去的人去觀摩一下現場~順便去吃一下飯~給版大打打氣~
相信看過現場之後~大家一定可以想出辦法的~如果真的因為副局長私心而造成這樣的情況~那分局長的作為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版大的店公休或是非營業時間,警察就沒站崗,這樣也太明顯了
dennis10 wrote:
恩我所謂的『複雜化』...(恕刪)


我想是沒有找到有夠力的人吧~~在台灣只要"有關係就沒關係"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這句話~

如果真的照樓主說的~對面並排停車結果警察並不去取締~那就一定是有問題阿~~

一定是有人要搞樓主的店~~這是顯而易見的~~

而且樓主並沒有不配合~也想辦法去改善~~可是警察大哥一樣要去站崗~

這一定是有高層的指示阿~不然你以為警察大哥願意去樓主的店前站崗哦~~

講個例子給你聽~小弟工作的地方有一個轉角前陣子每天晚上都會有警察大哥在站崗臨檢~

小弟晚上下班時每次經過都會被攔檢~小弟也都很配合的拿出證件給警察大哥檢查~

連續被攔了一個星期後~小弟問了那位警察大哥說: 我是有啥特別的地方嗎?為啥每次都攔我?

警察大哥只是笑笑的說:不好意思啦~就是例行勤務~

接著就跟我聊了起來~聊到我是從南部上來工作阿~作啥行業阿~~

之後雖然他們還是在同一地方攔檢~但是看到我就不攔了~還會跟我點個頭笑一笑~

所以基層警員其實很多事情並不是他們願意的~但是上層指示他們只好照辦~

所以我贊成樓主蒐證之後~先反映給署長~沒用的話~再反應給市長~真的再沒用~就反應給媒體

希望樓主能早日解決這問題~~

BTW 好想回台中哦~我跟我老婆就是再台中唸書的時候認識的~到現在還是很喜歡台中~

jeff641125 wrote: 一定是有人要搞樓主的店~~這是顯而易見的~~
而且樓主並沒有不配合~也想辦法去改善~~可是警察大哥一樣要去站崗~
這一定是有高層的指示阿~不然你以為警察大哥願意去樓主的店前站崗哦~~

沒錯,雖然不知道對象是誰,不過只要樓主敘述屬實,那就可以做出這樣的判斷

執法不光是看法律條文字面上的意義,還要兼顧法理 (暫且不考慮人情)
違反比例原則的執法行為,可以視為違法

治標來說,是要思考如何舉證警方執法行為違反比例原則
治本來說,是要找出背後到底得罪了誰,設法跟對方達成和解...
(我不相信分局長可以這樣長期調用警力而不被抱怨,說不定員警口中的副分局長只是白手套)
samuel0716 wrote:
警察如果執法過當,我們只想用合情合理的管道去申訴,並不是一昧的想要特權、特權、特權,這樣搞下去,不是兩敗俱傷,卻一定是我們的店被貼標籤,跌入谷底。辛苦的基層員警卻也可能因特權而受到委屈

雖然說這樣的想法並沒有錯,但是,只要申訴,就可能被貼標籤...
(Ex : 獲得"刁民"標籤一枚rz...是說這樣的標籤使否會造成實質影響就不一定了)
我也不想倚老賣老,年輕有為的人我當然會尊重,但是看到胡搞瞎搞的小毛頭還真是生氣
先說,本人雖是樓主的友人,所以立場會偏,但還是努力的站中間立場看事情

半年前去吃飯時就已經有警察在前面站了,那時還只挑吃飯時間,準時的中午和晚上去站
正常來說被警察盯上後,該作的處理他都做了

從最初的
  輔導客人不要再併排
  立大牌子請要來吃飯的客人注意
  和警方溝通,要怎麼處理這事
到現在
  請人來關切,關說

但得到的只是變本加厲的對待,從一個人站變兩個人

確實基層員警只是照命行事身不由已
但上面所下的命令已經是到斷人財路的地步了
太過份了點。

對一家隨處可見的小吃店警察關心到這種情況真是很無奈

最後也許真的要上媒體才能有結果吧
雖然不知是好是壞
但如果警方都不願意接受友人的誠意
找出一個雙方可共贏的方法

那麼就只能將事情擴大來吸引更高層的注意了,唉~

錄影去吧 samuel.(證據是最有力的)
         by e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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