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20298 wrote:告不告的成!我不曉得...(恕刪) 爬文到最後再回頭看樓主的回文..........還要等公司的律師看過,才決定要不要提告??!!說真的,別拿你公司有律師就來嚇人,那張法律顧問的影印本,只是來嚇人的。有事問他!?哈哈!!論件計算,帳單照開..........值得嗎??
z20298 wrote:莫名其妙 發人家私人...(恕刪) 前面已經有人說了,私人訊息除恐嚇與騷擾外..刑法公然侮辱是告不成的..會在檢察官那裡就連程序庭都沒開就結案,送件的刑警、局長承辦的派出所所長與警員還會被檢察官修理一番!所以請自費提告民事,但要有精神受損證明,教學醫院掛號費100,部分負擔240,醫師證明200~500..自己算.而版主標題"否則後果自負"這已構成恐嚇要件...pcgood1234可以向轄區派出所報案了!
皮很丘 wrote:前面已經有人說了,私人訊息除恐嚇與騷擾外..刑法公然侮辱是告不成的..會在檢察官那裡就連程序庭都沒開就結案,送件的刑警、局長承辦的派出所所長與警員還會被檢察官修理一番!所以請自費提告民事,但要有精神受損證明,教學醫院掛號費100,部分負擔240,醫師證明200~500..自己算.而版主標題"否則後果自負"這已構成恐嚇要件...pcgood1234可以向轄區派出所報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