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灰文 wrote:這些都有錄音 之後警察也沒怎樣就這樣走了 好像沒事發生 要勒死人至人於死的人據然不用帶回去做筆錄 此為台中市第四分局如錄音檔35最後7分35秒 哲哥聽到我要告他傷害又當著警察的面親口說了{把他拖出旁邊打一打啦}並做出動作 立刻被警查制止...(恕刪) 加油承辦員警若有問題或想吃案連他一起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