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聽到車撞到狗,在台南市南門路、五妃街交叉口..

今早聽到車撞到狗,在台南市南門路、五妃街交叉口..

這是反串文?
豆豆底迪 wrote:
還是你覺得狗的性命比人的性命重要?...(恕刪)

確實很多人還不如畜牲啊
每天報紙社會版都看得到

布魯斯韋恩! wrote:
看他們永遠在錯的問題裡打轉很無奈

...(恕刪)


沒辦法
在他們眼裡
永遠狗比人重要


『狗最可憐了
吃都吃不飽了,在路上散步還要被撞
愛狗人士都在


『什麼?
騎士摔車?
誰叫你要撞到狗
撞到狗就是該死
人受傷!?
關我屁事!!
狗又不是我養的!!』

不懂自己罪惡之處,正是你萬惡不赦的理由
doraemon0208 wrote:
沒辦法
在他們眼裡
永遠狗比人重要...(恕刪)

棒子為什麼比台灣強

就是他們愛吃狗 + 沒有這麼多無聊的人~~~
各位大大 如果對圖示有興趣,請參考『1977 她的眼睛像月亮』http://www.youtube.com/watch?v=YgCiXDLIj6Q

嘎姐 wrote:
那時我人在人行道上,...(恕刪)


想說開這種文應該會被砲,

沒想到看了幾頁真的被砲了。



樓主您自重吧。

わしが男塾塾長、江田島平八である!!!
大部份都是狗自已亂跑才會被撞的

我自已就親眼目賭小狗突然跑到路中央

看到車來了傻住 , 就被壓過去了

變成一團扁扁的 , 然後又慢慢的浮起來

好可怕 , 就趕快騎走了 , 因為接下來就要噴了
瑞祥 wrote:
看到車來了傻住 , 就被壓過去了

變成一團扁扁的 , 然後又慢慢的浮起來

好可怕 , 就趕快騎走了 , 因為接下來就要噴了..(恕刪)


甚麼要噴了?


嘎姐 wrote:
那時我人在人行道上,差不多是早上8點多時,突然聽到一聲撞到東西的巨響,我轉頭探看發生什麼事了 ?下一秒是一隻類似"米格魯"略胖的狗狗一邊唉嚎一邊跛腳(好像是右後腳)奔跑過來,從我旁邊經過之後我再轉頭牠已消失不見了......

那時我急著上班,真是後悔沒有問問在附近的"尚品咖啡"店的服務生~那時他們好像站在騎樓.......QAQ(哭哭)

在交叉路口那裡剛好是台南市停車管理中心,所以有很穿多黃衣服的收費員在附近。

而事情經過好像是車子撞到狗狗,然後狗狗剛好跑來撞路邊的收費員,收費員跌坐在地上,而狗狗唉嚎的奔向人行道上消失不見...,之後我猜應該是跑進小巷了吧???南門路上的小巷滿多的!!(車子的速度好像很快!!!!!)

唉唉唉唉................真的真的真的真的好可憐,當時狗狗的樣子真的讓我無法釋懷,一整天都在想那隻狗狗不知怎麼樣了,下班後我是有嘗試在附近尋找了一下~但都沒有看到......

因為第一次遇到這種事,所以我不知該怎麼辦~通知警察他們好像也不管這種事情,除非是撞到人,才算他們的管轄職務內!!

請告訴我該怎麼辦吧吧吧~????

順便看能不能搜尋那個車主!!!!!!!!!!!!!!!!!!!!!!!!!!!!!!!!!!

--------------------------------------以下可能有情緒字眼,請見諒--------------------------------------

我覺得現在開車的人愈來愈沒有公德心以及良心!!!!!!!!!!!!!!!!!!!!!!!

騎機車的死角不小,更何況是車子的死角!!!!!!!!!

所以身為車子的主人是不是應該要有自覺開車更需要謹慎小心

撞到人不用說一定要下車查看叫救護車

但是動物,大家都覺得讓牠們自生自滅就好了

可是牠們身動物已經夠可憐了,吃都吃不飽,被這樣一撞,還有謀生能力可言嗎!!!!!!!!!!!!!!!!!!!!!!!!(拍桌

再來流浪犬、貓也是沒有良心的飼主隨意放生造成的!!!!!!!!!!!

這些操××的王×蛋!!!!!!!!!!!!!!!!!!!!!!比畜牲還不如!!!!!!!!!!!!!!!!!!!!!!!!!!!!!!!!!!!!

沒有能力、時間、責任就別養呀!!!!!別因為好可愛好可愛就帶回家養!!!

養了就應該付責任,養到牠們生命的盡頭才對呀!!!!!

像我也滿喜歡可愛的狗狗、貓貓~

但就是因為沒時間、沒能力、沒心力,所以我沒有養!!


我真的很希望這些人要將心比心

要為這些無辜的生命著想,要為這個社會資源著想

如果多為身外之人、物著想,我想這個社會也不至於這麼冷慔了吧!...(恕刪)





我常常在路上看到被壓扁扁的老鼠,是否應該也要搜尋一下車主悲天憫人的情懷人人都有
但請用在合理的地方。
發版的那你為甚麼不在哪裡處理.
還敢說要趕著上班.
既然你有這樣的好心腸,那你當初就應該留在那裏處理.
不是事後再來01 PO網文給大家看.

我還問一下,如果那個停車管理員出事住醫院比較重要還是那隻狗出事住醫院比較重要!

動物就是動物跟人是不一樣的!
促請環保局把路上的流浪狗都抓光光… 就完全沒這種車撞狗、狗撞車的問題。
如果是有人養的狗,放任它到處跑,因此造成他人身體、財物損失,則必須負起相對之責。
把自已的快樂建築在別人的不便上,真讓人吐血。
常常聽到國道上有動物屍體..
試問樓主..知道國道速度有多快嗎?
看到動物出來難道要緊急煞車.然後造成連環車禍來保住動物的安全???

不該到黑為白吧?

我尊重生命..
但是前提是我們的人身安全沒問題..

誇張的比方好了..
深山的老虎肚子餓了..
都沒東西吃..
誰要送上門去安慰一下可憐的.餓肚子的老虎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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