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只保障惡質勞工?

哈!!

我談的是臨時曠職的嚴重性

跟男生女生沒有關係~~


哪間公司可以容忍員工搞小團體 抱怨公司政策 扯公司後腿??

哪間公司可以容忍員工無故曠職??

哪個老闆可以容忍一個花大錢請來、自以為是太上皇的員工??


我今晚的發言確實比較情緒化

因為我覺得勞基法根本就是在保障這樣的惡質員工


大公司 資本比較雄厚

或許多遇到幾次這樣的員工也無關痛癢


小店家 創業維艱

遇到這樣的老鼠 沒被他搞倒還真是祖先保佑

遇到這樣的惡質員工 我卻沒輒

我很生氣~~
勞基法是不能預扣薪水的沒錯,樓主要列出因該名員工無故曠職造成店裡的損失,才能提起民事求償。

至於為什麼在別家店做的好好的來這裡就離職巴啦巴啦巴啦巴啦~~~~~~~

聽聽就好,既然對方搬出法律也不用跟他客氣,把薪水連同律師函一起給他。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請問要如何證明該員工曠職造成公司虧損?
難道營業額下降就算嗎?

EnjoyChuang wrote:
請問要如何證明該員工曠職造成公司虧損?


說真的,除非你認為老闆是佛心來的,請一個在不在都無所謂的人待著,否則會這樣問的我認為只是想試看看有沒有技術上的漏洞可以跑而以
你現在是在意氣用事,做生意這點要學會放下,客觀上來看你佔不到便宜,找人發發勞騷幹噍一下就好,別浪費精力在這種不利己的事上面.
這個案例看起來你未必完全沒錯.

kenny6304 wrote:
你現在是在意氣用事,...(恕刪)


這副店長,跟個工讀生也沒啥差,好像沒他反而做得更好.
乾脆一開始就開除就好.

不過我想,這老闆應該還是會再遇到的.
只能說,現今法令勞工局大部份還是為依勞工為主,反正開公司開店,有的是錢(他們的想法)~

勞工局會先要求雇主給錢,再依法處理~(民事跑法院),開店誰有時間跑法院~只能說低能勞工局

但依這種員工,聽說有要立法了,但我還是聽聽就好,等立完法再說吧!

我的建議(某機關人員教的):薪水真的還是要給,但...........不是現在......(我大概會抓2~3個月)
先發存証信函給這員工,說明賠償內容(一個人的產能及時間)及給薪時間
,到時到勞工局時才不會沒話說~(薪水沒發?有啊 存証信函有說明),到時勞工
局的人會沒法可用時,會要求員工回去上班~那你再依勞基法12條第5列或第6列
,再依道德問題來說!這案子勞工局通常會叫員工離職單寫一寫薪水拿一拿即可,
那再來就是你要提出的賠償問題~這賠償的問題勞工局會玩推手,這就要看你如何
提出,合理性勞工局接不接收~通常雇主在勞基法上站的著腳的話,勞工局通會推
給法院去處理!但到法院雇主的勝算會比較大~但勞工不會想跑法院,只能.....
幹在心口難開~

但你要了解你是否有違勞基法第14條或超時工作等....

EnjoyChuang wrote:
請問要如何證明該員工曠職造成公司虧損?
難道營業額下降就算嗎?


例如舉出該名員工無故不到職,導致飲料店臨時找不到人銜接工作,需晚開幾個小時,而無法營業的這些時間對比之前的銷售差額,是有機會證明的,當然還是要看法官的心證。

不得預扣薪水本來就合情合理,不然每個老闆立一大堆公司規定來想辦法扣員工薪水就好了。

相反的,遇到這種員工,如果因為這種非技術性而是職業道德的問題造成公司的損失,說真的,要舉證還真的有困難。

我帶下屬時都會告訴他們,不管你對我有多不爽對公司有多不爽,請不要無故離職曠職說不來就不來,這是一種敬業的態度,客戶是無辜的,大家都有機會當主管當老闆,今天你用老大不爽來上班的態度,改天你也有要這個肚量去原諒這樣的老大員工。
君顏甚厚,汝母知否?
EnjoyChuang wrote:
請問要如何證明該員工...(恕刪)


在外看多了,公司欺負50歲勞工,努力的壓榨,在退休年限快到時想辦法踢掉.
這時候就會覺得,曠職?切是多少錢?找個好點的工作比較實際.

曠職老闆說曠職就算曠職?

就算曠職也只能扣當日的薪水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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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上,曠職一天扣三天,這告上勞工局是會罰錢的,這條只是用來嚇唬不懂的勞工或工讀生而已.
工作未滿一星期不給薪水這條也是嚇唬人不懂的人用的.

http://forum.yam.org.tw/women/backinfo/career/law/law_01.htm
Arch.Gabriel wrote:
說真的,除非...(恕刪)


討論一下 也不用弄頂帽子給我戴吧

假設今天員工上班前臨時請事假
今天公司的虧損要算誰的?
還是公司都不準假的?
正常的公司會因為少一個人就經營困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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