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人本來就是不對的事 還有人竟然要求適當的體罰
什麼叫適當 把你打的全身瘀清算不算適當?
這麼愛體罰 把你小孩交給我 我每天照三餐打
難怪台灣小孩子會這樣 根本就是上一代跟這一代愚蠢的產物
很多觀念要與時俱進 不要活在過去自己封閉的思維
不贊成體罰 不代表沒辦法約束小孩
我個人絕對不贊成體罰 尤其是非父母親的人來管教
例如老師 我壓根就不認為老師有什麼權力來打別人的小孩
現在老師充其量只是學匠而已 負責傳遞學識 哪有那個本事來教小孩什麼人生大道理
阿殺不擄的老師一堆 你們還真放心讓孩子交給這種人喔
但是我贊成將法律帶入校園 帶入家庭
讓頑劣的小屁孩接受法的制裁 並且監護人負連帶責任
這樣才是根本之道 而不是只是用打罵 卻不教小孩做人處世的道理


仔」(不曉得有沒有記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