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有看到早上台北橋下的車禍嗎?

我覺得明知自己喝酒還去開車,就是預謀殺人,現行犯為什麼不可以馬上關?
台灣酒駕那麼嚴重,政府一點對策都沒有,到底有沒有搞錯,
還整天什麼58度高梁那麼烈的酒賣廣告,酒價加到天價,酒駕馬上關,要判個無期徒刑看大家還敢不敢?
有沒有後來這位女駕駛判刑的新聞?
開德國車還是有好處的...
被撞的是什麼廠牌的車一點關係都沒有。
說難聽些,這是 01 特有的 幼稚現象。

這麼快、這麼大力量的撞擊。
受害者是 體內斬首。
除非後座的乘客都有像 F1 的現行的保護系統才有可能存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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