該不該真的拿錢出來給他?

+1

個人先投不應該把錢給他的反對票~~

+1

再投張票反對你嫁~

我覺得提出這種要求實在是太扯了~

而且既然要看房子不應該也要把樓主帶上嗎?畢竟是兩個人未來的居所~這一點基本的尊重都沒有!

有點糟!再來就是他跟他家人對你堅持登記共有這點不諒解也不OK!

小弟認為樓主要審慎思考才是!
其實這種男人....
勸樓主多多三思阿,吃軟飯的是最要不得的,雖然話有點重,不過您那口子就是給我這種感覺,寧可不結也不要給,免的後患無窮~~~
簽名!!不要啦~~字很醜耶...
小魚2486 wrote:
我有一個交往超過一年...(恕刪)


不知道為什麼,身邊的朋友只要扯到錢的,下場都不怎麼好。

我想...妳還是不要結婚吧! 除非房子在妳的名下或是兩人共同持有。

在結婚前就扯到錢..婚後也會很困擾...

以我朋友而言,她是奉兒女之命結婚的,在結婚前男方無意得知她有一筆600萬的存款,
男方於結婚前說婚禮要辦的風風光光的,但他沒錢,所以向她拿錢300萬去辦婚禮及買一
台賓士禮車當嫁妝,礙於「兒女」之故,她也如他所願的拿出300萬,但婚禮所回收的錢
他則說要存在一個共同戶口內當兒女的養成基金(戶口是他的名字開立的),礙於「兒女」
之故,她也只能勉強接受,婚後她過了一段非常美滿的生活(约1年),小孩子生出來後,
她老公說他想買一棟房子,要她拿出剩餘的2百多萬,她不肯.....從此美滿的生活卻變了一
個調......她老公好像一個被寵壞的小男孩似的一直做出很愚蠢的行為來激怒她,她的婆家
也不太諒解她,認為她怎麼都不支持她老公,沒有夫妻同心.........她婆婆甚至在吃飯時都
不叫她,或者只拿給她一雙免洗筷.....................

她為了這個家,不得己又拿出2百萬(房子的名字是她先生的),期盼能夠與她先生自己組成
一個小家庭,不再與公婆同住,可是當她買下了那個房子後,她婆婆又搬來跟她一起住....
免洗筷的日子.......一再上演......

直到最近,她老公又想把他的5年賓士車換掉,再買一台新的賓士車,但她老公的月薪才3萬多.....
任職於某保全公司擔任保全員..............她老公又想起她還有50多萬的現金.....她明白的向她
老公說明她己經沒有錢了,但她老公反而希望她能夠回娘家向她爸媽開口借錢..............一要
求就是200萬........當她說她辦不到的時候,她的男人卻又變成了一個被寵壞的小男孩.........

而那個被寵壞小男孩的「媽」也取消了一天一雙免洗筷制度,直接不給她吃飯.......餐桌上永遠
沒有她的碗筷。

直到某一天她在整理東西的時候,無意間發現了她和她老公在結婚當時所開立的存摺,她打開
了它,幾十萬的婚禮收入只剩下9百多塊,她問了他,他說那些錢在結婚後不久,他老媽就以
有急用為理由「拿」走了(不是借.....也不會還了..........)

她................變得一無所有,只有兩個兒子..........一個小孩跟一個長不大的小男孩
而那個長不大的小男孩及他的家人卻像吸血鬼般慢慢的吸光了她的所有..............................

看完妳的留言,我只能說,你男朋友太誇張了吧?買房子不用跟妳商量喔?
妳不是第一個發生這種事的,我的一位女性友人,就是因為跟妳很類似的事,
結果最近害她得跟有點黑道背景的屋主跟很爛的房屋仲介(跟屋子掛勾)周旋,
男的躲得遠遠的…當然後來她們分手了…
眼睛睜大點…以免賠了夫人又折兵…
小魚2486 wrote:
我如果不拿錢出來, 這段婚姻一定是結不成了, 我已經到該結婚的年齡很久囉!!當然想結婚, 但是真的要拿錢出來嗎?還是有人會建議我先結婚再說呢?


先不提討論串中的〝男友〞,我比較想問問樓主你自己....
在你說出這句話的時候,感覺其實你根本就已經不愛他了?或者說你這段感情早就已經冷淡了?
看起來讓你灰心的事情不斷上演?

不知道你有沒有考慮去相親看看?
小魚2486 wrote:
我有一個交往超過一年...(恕刪)

我好心相勸,絕對不要拿錢出來,小心被騙了。社會新聞不是有很多男子用結婚當藉口騙了女子的錢?要麻房子登記在妳的名下,否則絕對不要。他買了後才告訴你,又向妳要錢,又說了理由一大堆就是不登記在妳的名下,小心賠了夫人又折兵,到時候房子的女主人不是妳。希望我的論點是小人之心,祝福你
小魚2486 wrote:
我有一個交往超過一年...(恕刪)



雖然我是男生,不過還是覺得看不過眼。


對開版大深感同情,就錶靣資料來看,對方大概是看準妳在婚姻市場上的議價能力不太高,也很心急完成這個婚姻的交易,所以就弄岀一個這樣的情況。

一看就覺得,這樣的婚姻,不要會比較好,因為妳們的結閤不是因為互相訢賞,願意互相扶持對方走完人生,雖然現實不是那么完美,不過妳現在的狀況也差太逺暸吧。

對方好像隻是當妳是一個life mate, 就是共同分擔生活費用,降低平均生活費用的人,整個看不岀妳受到任何的重視和愛憐。


這完全就不是婚姻,這是交易,而且是令人屈辱的交易。 如果妳接受暸,妳會一輩子都看不起自己。

還是想清楚,不要把希望放在任何人身上,希望妳可以找到真心疼愛妳的人。 Good Luck.


我想問是這房子買多少錢
如果要你出一半(包括頭期款)那當然就登記在兩個人的名下
就是說,如果四百萬房子你付了兩百萬當然就登記在兩個名下

就算貸款他付沒錯,但是可能你也要負責一部分的生活開支,所以持平來看應該你也負擔了一部份的房貸

至於他家人的態度,或許是他告訴他家人你有一筆錢,他們主觀認為要結婚就要共同打拼
這想法很傳統,不能說對也不能說錯

我想他的心態才是問題,如果你看了房子不喜歡怎麼辦?趕鴨子上架嗎?
結婚後,每個人都有每個人的興趣,到時候亂花錢要你幫忙付怎麼辦?

至於各自朋友或是交際場合就由各自負擔
這點我覺得還可以接受

先把這問題說清楚再來談結婚吧
日子訂好了又怎樣
就算拍完婚紗訂完婚
解除婚約的大有人在

以後怎麼相處才是重點吧
兩個人結婚,價值觀差異很大的話會很辛苦的

D300+24-70+50mm+T1224
希望妳不是下一部悲劇的女主角....
後人哀之,而不鑑之, 亦使後人而復哀後人也。
當然不能給呀...現在下訂有7天的考慮期吧.要退還是可以的
你又不是要賣掉自己幹嘛要委屈求全(注意喔.要是婚是假結的.你可是幸福也沒了錢也沒了)
寫欠條也沒用吧.我自家人的親身經歷:
結婚5年後.對方不耐煩婚姻了.借口下班回家時間太晚直接把老婆關在家門外不讓回家
結果這種事.女人真的是弱者.叫警察來也拿他沒輒.因為房子不是老婆的名字.從10點螫騰到12點多.
最後還是叫車回娘家窩了....
婚姻期跟娘家商借的錢還死賴著..最後還要以此當同意離婚的條件.才甘願寫下本票欠條.臉皮厚到要分期到5年才清償

勸你三思...尤其你已經超出適婚期很多很多了.如果再被拋棄你最少還有這筆錢的依靠.就算結了婚我都不建議你用他的名字買...基本上會去做一件自己能力辦不到的事的男人.就像卡奴一樣.永遠都在預支未來.我想對方的年紀也不小了吧.還做這種事.能依靠嗎??就算合買你們的名字也不見得安全.他要是拿他那一半去抵壓2胎.你覺得跟黑道你說的通一人一半這種事嗎??

什麼事.永遠發現都不要嫌晚.應該要慶幸自己的提早發現跟覺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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