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len2007 wrote:
其實大家不用這麼悲觀...(恕刪)
這位大大,太天真了
幾年前家母被搶皮包,跌了一跤
結果我去報案時,條伯伯居然說我不是當事人,要我媽親自去報案

我都和他說我媽受傷住院, 條伯伯還不受理
我對當時的馬市府還滿有信心的,就投書市長信箱
結果台北市府的解決方式居然是叫那間派出所自己調查

他們跑去醫院嚇唬老人家,要我媽說她沒被搶,一切都是誤會
我只好去找當議員的親戚,還有督察,他們才跑來找我道歉
不過道歉的不太甘願,還一直牽托說我誤會了

還好我有錄音,才能狠狠的修理他一頓

如果說警察素質差,那當時處理這事的派出所所長可是警官啊
這次的不快經驗讓我覺得大大如果要靠警察 ,不如搬家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