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ingmax wrote:
各報聯播、相同標題指市長說:
1.「小巷道禁止停車一定要處理,民眾投訴地段一定要有處理方案」,
2.勁爆一點的,「...巷道間棚架、違建一定要拆...」
3.最神的,「住宅與住宅間道路太小,可跟居民討論研議開闢防火巷道....」
帝寶每戶也只配2個車位,市長真的要拖吊嗎?(恕刪)
遇到違停的喔
不用1999啦
110叫警察比較快~保證30分鐘內移車
而且買車本來就要買停車位
沒停車位就真的不要買車
台灣就一丁點大
新加坡有立法規定
買車前須要有車位
而且我認為可以臨時停車(幾分鐘那種的
不肯租個車位或不買車位真的就別開車
而且台灣大馬路上的停車格幾乎都是被附近居民停走的~外地來的人很難找到車位!!!
不管去哪都一樣
真的需要改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