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人認識他嗎? 急! (可能就在大安區)


zhi999 wrote:
他國小老師跟父母應該對他很失望.(恕刪)


失望並不能幫樓主找回東西!
謝謝!

940nw wrote:
網路正義魔人真多別人...(恕刪)


從被刪文的紀錄就知道你的文有多麼精彩

由此可知你的邏輯我看也不過爾爾

正義魔人?在你這種詭異標準的人裡面只要跟你不同調的都是正義魔人吧
940nw wrote:
我沒有要大家揀到東西不還
而是看不慣樓主這種用人肉的方式
或許樓主有鐵的證據可以證明此人揀到他的皮夾
但在此樓就是沒看到
想用大眾的力量不是不行
但請拿出證據
光一句::他拿的是我的皮夾
有用嗎?
要是我在小7買東西
然後有一個路人衝進來說我手上的1000元是他的
那我不就要給他?
好歹他也要證明我手上的1000是從他身上拿來的

你舉的例子是大家都在現場..
你的就是你的.. 我的就是我的..
當場說清楚講明白..是誰在說謊..

所以才要找到當事人不是嗎...??
若當事人說這皮包是他的..他沒去撿別人的東西..
那樓主就需要提供更有利的證據了不是嗎..?

難不成你有證據..證明這皮包是照片中的人所有嗎..??
真的會有人想看簽名?
雷小炫 wrote:
從被刪文的紀錄就知道...(恕刪)


我的文很辛辣
不過卻是實話
只是你們聽不進去而已
我叫他拿出鐵證
沒有鐵證之前不要在網路上亂po
這是為樓主好
可惜你們太正義
對我講的事實完全視而不見

況且先口出惡言的也不是我
你自己爬文就知道!

noelle wrote:
要人家還東西要低調跟...(恕刪)


老婆又沒寫上妳的名字 怎麼證明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某關黑  wrote:
你舉的例子是大家都在現場..
你的就是你的.. 我的就是我的..
當場說清楚講明白..是誰在說謊..

所以才要找到當事人不是嗎...??
若當事人說這皮包是他的..他沒去撿別人的東西..
那樓主就需要提供更有利的證據了不是嗎..?

難不成你有證據..證明這皮包是照片中的人所有嗎..??...(恕刪)


那我坦白告訴你
如果你沒有拍到他揀皮包的那個畫面
你一點辦法都沒有
就算你找到人又怎樣?
他說他有一個一樣的皮包
請問
為什麼他就要拿出來讓你們看?
因為你們懷疑他
所以他就要讓你們檢查
甚至去他家搜索
是這樣嗎?

940nw wrote:
況且先口出惡言的也不是我
你自己爬文就知道!



喜歡我的文章不一定要回報我 ╯ 3╰

Mister Seventy Eight wrote:
...(恕刪)


原來這叫惡言
感謝分享!

940nw wrote:
那我坦白告訴你
如果...(恕刪)


對阿 為啥要還

東西掉了就已經不屬於自己的了
去年我們就已經證明了啦,男人啊!不用過40啦,基本上滿18就已經剩張嘴了
侵占遺失物或是竊盜都有可能
是放在桌上、放在椅子上、掉在地上
都會變成不同的解釋

不過
都有影像、有記錄了
就拿去派出所報案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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