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靜海^_^ wrote:會不會追一追歹徒時就氣喘虛虛 跑不動啊?...(恕刪) 當年陳進興案不是有警察一拔槍就腳軟跌倒所以不會跑不動哩連走路都有困難了連被挾持的阿北都比警察抗壓力高現在警察能幹嘛除了欺負老百姓真要制服暴徒還是靠霹靂小組地方流氓警察也不敢抓之前新聞有爆料饒河街夜市有黑道強收保護費結果攤販報案警察也沒皮條後面不去追查黑道流氓還先抓攤販有酒後騎車的情況
一般生考上也要進警校受訓二年阿 這期間柔道、射擊、綜合逮捕術、游泳都要學、每天早上也要跑三千公尺、軍訓課要操鎮暴、又不是一考上就當警察以下是保訓會核定一般生訓練計畫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教育訓練警技成績考核規定民國102年10月1日保訓會公訓字第1020013674號函核定一、為統籌規範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四等考試行政警察人員類科錄取人員教育訓練期間之警技成績考核事宜,特依據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第16點,訂定本規定。二、實施科目:體能訓練(跑走)、游泳、柔道、綜合逮捕術、射擊、組合警力訓練及機動保安隊形操練等7科目。三、警技成績,以100分為滿分,60分為及格,未滿60分為不及格,不及格者依據102年公務人員特種考試一般警察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計畫訓練計畫第18點規定,函報內政部警政署核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以下簡稱保訓會)廢止受訓資格。四、每階段警技成績考核方式如下:(一)平時考試:由教官隨堂舉行之,占階段成績30%。(二)期中考試:由教官於每階段中,依規定時間及進度舉行之,占階段成績30%。(三)期末考試:於階段終了,依規定時間及進度舉行期末驗收,評定成績及發給證書,本項成績占階段成績40%。期末考試、期中考試及平時考試成績併計為階段成績。五、警技科目期末驗收標準及成績評定如下:(一)體能訓練(跑走):1、第1階段:3000公尺徒手跑走,男性:15分鐘以內及格;女性:17分鐘以內及格。2、第2階段:3000公尺徒手跑走,男性:14分鐘45秒以內及格;女性:16分鐘45秒以內及格。3、第3階段:3000公尺徒手跑走,男性:14分鐘30秒以內及格;女性:16分鐘30秒以內及格。4、成績評定:時間每減少5秒,測驗成績加1分計算,最高100分。(二)游泳:1、第1階段:不限時間、不限姿勢,能續游不間斷,完成50公尺為合格。2、第2階段:不限時間,50公尺捷泳、50公尺蛙泳,能續游不間斷,完成100公尺為合格。3、成績評定:(1)動作正確者:60至70分。(2)動作正確且有速度者:71至80分。(3)動作正確、有速度且姿勢優美者:81至90分。(三)射擊:1、第1階段:實施基礎射擊(國際環形靶、雙手立姿),射擊距離15公尺,子彈數10顆,限時4分鐘之測驗。2、第2階段:實施應用射擊(近迫-持槍靶及五環靶),射擊距離15公尺,子彈數各10顆,均限時30秒鐘(含拔槍、開保險、拉滑套)測驗。3、第3階段:實施運動後射擊,射擊距離10公尺、限時60秒完成100公尺跑步及10顆子彈測驗。4、成績評定:測驗成績核列為期末成績。(四)柔道:1、第一階段:(1)授課內容:「前迴轉倒法」以前迴轉倒法躍過一人(曲膝、曲肘、伏臥或以其它障礙物),左右各2次,並順勢起立。(2)測驗方式:受測者前方約3至5公尺處,設置障礙物(障礙係由同學以曲膝、曲肘、伏臥等方式為基準)以『護身倒法中--前迴轉倒法』方式超越障礙物。2、第二階段:(1)授課內容:「摔倒法」自選動作(限大動作),於30秒以內男性應達8次;女性應達5次。(2)測驗方式:取者(施術時摔人者)自選本學期已講授動作,做為測驗項目。取者與受者【不限同一人】同時站立於檢測地點後,由測驗官以30秒時間檢測。3、第三階段:(1)授課內容:立姿、捨身之連絡技術約定摔倒,立姿摔倒地後實施地面制敵法之連絡技術應用變化操作,於30秒以內男性應達6次:女性應達4次。(2)測驗方式:取者自選已講授立姿、捨身之連絡技術約定摔倒動作,取者與受者(不限同一人)同時站立於檢測地點後,取者施術摔倒受者後,應立即施以寢技之連絡應用技術;取者完成前述連絡應用技術動作後立即起身站立,施作下一次測驗動作。4、重量訓練:(1)測驗內容:各學期實施仰臥起坐測驗,男性於一分 鐘內達38次(含)以上及格、女性於一分鐘內達30次 (含)以上及格。(2)測驗方式:聞「預備」口令後,仰平躺於平坦海綿墊上,背部肩胛骨著海綿墊,雙手交叉抱胸,雙手掌置於鎖骨上,屈膝、雙腳張開,同時由同組人員用手按著腳踝,以利施作。聞「開始」口令時,須利用腹肌收縮使上身坐起,雙肘觸及雙膝計為1次,之後仰臥回復預備動作。,並以60秒所完成之標準次數為基準。5、成績評定:授課內容以熟練及正確度評定成績占期末成績 50%;重量訓練測驗以超過及格標準每增加1次,測驗成績加2分計算,最高100分,占期末成績50%。6、晉級比賽:(1)依據:依中華民國柔道總會段級審查辦法辦理。(2)時間:第三階段期末考後實施。(3)晉級比賽規定:晉級比賽之分組原則以性別相同者之選手列為同組比賽。每一場比賽時間為2分鐘。時間完畢時,如無法分出勝負時,則由教官就比賽情形判定,比賽選手不得提出異議。持有一級以上柔道證書者,本校不予評列,其餘人員統一以四級評列參加比賽。累積勝二場,晉一級(柔道三級)、累積勝三場,晉二級(柔道二級)。比賽採單淘汰制,未能連續獲勝,即不得再繼續參加比賽,晉級結果評定等級暨核發證書。(五)綜合逮捕術:1、第1階段(擒拿警棍術):(1)測驗擒拿基本6式及警棍基本10式。(2)握力器單手1分鐘:男性50次為合格,女性40次為合格。2、第2階段(綜合逮捕術):(1)測驗基本型10式演練、實戰訓練攻防10式。(2)握力器單手1分鐘:男性55次為合格,女性45次為合格。3、第3階段(綜合逮捕術):(1)攻防逮捕法暨實務案例教育講解及應用。(含上銬、搜身)。(2)握力器單手1分鐘:男性60次為合格,女性50次為合格。4、成績核算:授課內容以熟練及正確度評定成績占期末成績50%;握力器單手1分鐘測驗,每多1次,測驗成績加1分計算,最高100分,占期末成績50%。(六)組合警力訓練:1、第2階段:單警執勤安全訓練暨組合訓練(雙警執勤暨四人警網)。2、第3階段:實務案例應用暨情境模擬演練。3、成績評定:依授課內容之熟練度及正確度評定成績。(七)機動保安隊形操練:1、第1階段:機動保安警力隊形(分隊隊形)操演及應用。2、成績評定:依授課內容之熟練度及正確度評定成績。六、本規定函報保訓會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為什麼會有霹靂小組?就是因為以前發生過槍擊案所以需要一批訓練精良的武裝警察。為什麼並不是所有的警察都要接受霹靂小組的訓練?不就是因為一般的勤務不會遇到駁火跟攻堅的狀況。抓流氓也要有證據,講難聽一點連受欺負的攤販自己都不願意出面指證。難不成我講你是流氓,不用提出證據跟指證,警察就能馬上把你抓走?
開版大,我想你沒搞清楚歷史淵源。一開始想當警察,得考警官大學及警專。跟想當職業軍人得考軍校意思一樣。可是有一點不一樣。警專畢業還要考警特才能成為正式警察。踐軍校一畢業就成為軍士官不同。原因很簡單。警察要懂憲法,行政法。但高中畢業生報考考的科目與大學聯考及四技二專聯招科目一樣。卻沒有考憲法,行政法。所以,畢業後還得再考一次。以前就有人提議報考警校直接考憲法,行政法。取得資格再讀。但不知為何後來變成雙軌制。而且,一開始開放一般生考是為了一些少數警方所需重要後勤工作,但警校卻沒有培訓,如化學鑑識,資訊方面少數專業人才。不知道後來為什變成這樣。所以,開版大既然年過25。還有國安局,關務總局(限35歲)可考。不然,你可到補習班問看看。會有你適合的考科的。
謝謝大大指教其實這是我幫人代po的 原po是放在李如霞討論區http://www.moex.idv.tw/cpu017.htm大大請看看這個網址統計資料,今年放榜四等行政警察人員和消防警察人員錄取分數都是五十分,是國考規定的最低錄取標準,而且考科都是選擇題,又不像大學指考有倒扣,這樣的人當警察開你單你會信服嗎
cutebogi wrote:網址http://c...(恕刪) 樓主有去 / 有打算報名警察特考喔~重點是要不是還沒有考上喔;要不然就是覺得考上的機會不大~不然幹嘛跳出來要求連屬呢?~當那些警專/警大畢業的都是笨蛋?~
seatree wrote:抓流氓也要有證據,講難聽一點連受欺負的攤販自己都不願意出面指證...(恕刪) 新聞都爆出來了砸攤販的影片新聞記者去訪問管委會,管委會還一副屌兒郎噹的樣子警察應該早就可以介入調查了為何不查很多事情就是這樣公務員心態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不會主動出擊,完全被動再被動你要在後面打一下前面才會動一步就算出擊遇到高層施壓,公權力也無用反正獎金薪水照領跟這次食安事件一樣
OracleW wrote:所以,開版大既然年過25。還有國安局,關務總局(限35歲)可考。不然,你可到補習班問看看。會有你適合的考科的。...(恕刪) +1最近在檢討警專的身高限制其實版大應該去運作警專"放寬年齡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