球德洛 wrote:
我身邊也有朋友是同志...(恕刪)
其實現在很多男女在一起生活, 沒有婚姻那張紙, 還是過得很好 ~
住海邊的卡卡 wrote:
這肯定是沒出來混過世面的…活在自己圈子裡啊。...(恕刪)
球德洛 wrote:
同志朋友每每抱怨大家不要歧視同志,可是卻又無法面對並承認自己
自己都無法肯定自己了,又怎能奢望別人不用異樣眼光看待這個族群?...(恕刪)
球德洛 wrote:
如果敢肯定並面對自己....就正大光明說同志婚姻合法化,而不要用多元成家這種冠冕堂皇的字眼去包裝?...(恕刪)
大砲台 wrote:
然後就出現一件事情經典上什麼都信,就是不相信自己
就像婚前守貞,這真好笑,很多人明明那麼渴望想上床,卻又否定自己最自然的天性而去遵守教條
腦袋已經不知想了幾次了!
接著有些人就會鑽漏洞,只要不都進去都可以吧!......
人類真得是很有趣的動物!
球德洛 wrote:
同志朋友每每抱怨大家不要歧視同志,可是卻又無法面對並承認自己
自己都無法肯定自己了,又怎能奢望別人不用異樣眼光看待這個族群?
如果敢肯定並面對自己....就正大光明說同志婚姻合法化,而不要用多元成家這種冠冕堂皇的字眼去包裝?...(恕刪)
住海邊的卡卡 wrote:
誰跟你討論生育率下降是同性戀的錯?
請向上回文看看之前有人是怎麼說的。
雌雄同體、性徵不明的例子非常少,請不要拿先天性缺陷的人來類比同性戀族群,消費陰陽人很不道德。
沒有人要消費陰陽人,請不要隨便亂扣別人帽子。只是指出發言中所謂自然人與男/女性別定義之不相等與不客觀。
結婚不是專門設計給同性戀用的,請不要搶人家衣服修改成適合你們的尺寸,因為人家的衣服本就不適合你。請自己為自己量身訂做一件新衣服,想一個你們自己喜歡的新制度來定義與保障你們自己。
請不要混淆視聽,你的比喻莫不是網路看來的吧?被呼籠偏離了還不自覺。搶衣服來改?請問它會讓異性戀者的婚姻變得不合法嗎?並不會,原本的衣服/婚姻都還在自己身上,有誰搶走了?無論是否通過方案,異性戀夫妻的婚姻與權益從沒有因此變得不同。若男女結婚只是因為性別規定而非真心喜歡對方,就算沒這個法案一樣會分手;你不是喜歡一件衣服而要它,只是不想給別人穿或被要求不得不穿,有何意義?異性男女真心相互喜歡,又豈是一個法案就可以改變讓她/他被另一個同性搶走的?
根本沒人在搶衣服,它要求的是讓同性婚姻有自己的衣服/合法性,並未要求更改原本異性婚姻的合法地位,也未要求同性婚姻凌駕於異性婚姻之上,所以,到底有誰搶誰的衣服?他們不正是如你所說:要求屬於一件自己的衣服嗎?誰跟你要二手衣了?說穿了這個比喻說別人來搶衣服,只是污名化的藉口,建議別再用啦!
假議題不值得再討論,別淪為政客打手都不自覺。
呵呵,沒人是來當政客打手的,只是看到這類只擷取與自己相合的說法意見便捧作至寶一樣,對其他不合己意的就不聽、不看、也不思考其中內容,就覺得實在可嘆。到底是誰當了打手?
個人覺得現有方案其實還有很多問題需要探究,並不適合就此公布,但它原有基本出發原意並不是要對哪一方造成危害威脅,只是現在已經被吵到變了調。無論這法案通不通過,對多數人其實並無直接影響。
拜託下次舉例之前,想想清楚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