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遲繳電費要收利息耶~(有圖)

鈴木服雄 wrote:
哈哈哈~~那就一大笑...(恕刪)


哈哈哈
我說的話你願意聼下去就好..
我很感動,你終于肯聽話了..
不要在做其他違規的事情了咯.
以後要精明一點...
我也好開心,終于能讓一個頑固的人知錯了..
同意樓主的話....但有能力反駁嗎?
我網路費每個月都遲交,但都沒罰耶,為什麼?
因為網路業者這麼多,你敢給我罰利息,我就換別家.......
台電?有別家可換嗎?乖乖繳利息吧!
反正公家機關的東西只要乖乖遵守條約,就不會被罰,而條約外的事,一律免談.....
http://absee.com.tw/Ref.asp?uRef=114460
樓主問的是多繳那162元是否合理
而非為自己延遲繳款的行為脫罪吧!

小弟有些訝異,版友對於業者訂出的「罰則」接受度如此的高
還是認為162元還算合理可接受的程度,樓主就乘乘繳了吧

記得以前在台北市忘記停車費,即使是30元,期限一過就600元伺候
如果和相關單位反映得到的答覆千篇一律,依XXX法規規定......
不過這種不合理的現象好像是在台中縣先有了改變
若民眾遲繳停車費,停管處會發通知,其中的衍生的費用由民眾負擔,記得頂多2,30多元吧!
若再遲繳才會600元伺候,相信這才是大家都可以接受的程序
體貼民眾,不把民眾當冤大頭,政府也不會有什麼損失
也正因為其它縣市先有此德政,台北市才跟進

會有上面的轉變,不外乎眾人的質疑與民代的努力
憑幾個小市民的心聲,我想政府鳥都不鳥你
台電是獨佔事業,要樓主去反應恐怕得到的回覆是不爽就不要用電
如果大家認為公家機關或公共事業的費用一但遲繳
不用任何補救或緩衝措施(如停車費遲繳的補救辦法)
直接按政府或業者制訂的「規則」來做,那我也無話可說了


johnjohn0616 wrote:


哈哈哈
我說的話...(恕刪)


繳我一定會乖乖繳~

只是我覺得很不合理~~

而且你的話我一點都沒聽進去喔~

哈哈哈~~

你乖乖自己開心吧~我當風耶~哈哈哈!
特囧部隊 FB粉私團: https://www.facebook.com/hpj66/

chung_wei wrote:
樓主問的是多繳那16...(恕刪)


終於有"人"看的懂我說啥了~

真的很感動~~

我又不可能不繳~還要被人罵~唉!

原來真的很多人都甘願阿~~~
特囧部隊 FB粉私團: https://www.facebook.com/hpj66/
johnjohn0616我支持你 加油!!

kgand121 wrote:
johnjohn06...(恕刪)


現在是選舉到了喔??

哈哈哈哈~~~~

特囧部隊 FB粉私團: https://www.facebook.com/hpj66/
鈴木服雄 wrote:
終於有"人"看的懂我...(恕刪)


唔,問題不在於甘願不甘願,而是沒有被罰過,因為我很早就改成自動從存簿扣款了,方便又省事

引用台電網站的法規:繳費方式

三、逾繳費期限者,不論前往代收機構繳費或至本公司收費櫃台繳費,均須加計遲付費用(遲付費用併入下期電費單計收)。本公司收費制度係採用戶先用電後付費方式,用戶用電經本公司抄表核計電費並通知繳費後,應於繳費期限(原為七天)內繳費,逾期經催繳未繳者,本公司即可依電業法第七十二條第一項第四款規定予以停止供電,惟鑑於執行欠費停止供電,造成用戶不便,乃參考國外電業對逾期繳費用戶加計遲付費用之作法。另奉經濟部核准實施之本公司營業規則第五十五、五十七條規定,除延長繳費期限為十四天,並寬延欠費用戶停電日期至下次收費日(隔月收費用戶為兩個月,每月收費用戶為一個月)外,同時對逾期繳費之用戶另加計遲付費用,低壓計費用戶,逾繳費期限十四天以內者,加計三%遲付費用,超過十四天者,加計五%遲付費用。前述計收遲付費用之意旨,係為將逾期繳費衍生之催收處理費用,由逾期繳費之用戶負擔,俾避免轉嫁由其他如期繳費之用戶分擔,以符公平原則

不要造成了他人的不便還不知反省。

聼不下去我也沒辦法,我當二氧化碳咯..
我只是覺得很合理..
對與錯,每個人都有自己的立場..

你用掉的資源,是他們的成本,
他們要花錢去買資源來產生電力,而這些錢是台電必須先付給別人,
也就是說台電讓你先享受,后付費(除非你能接受,先付費,后享受,我想沒有人在這種還未知自己使用多少就願意先付費,然後等退費吧)
也就是說台電出錢買資源,讓你享受,你又有什麽理由拖人家的帳款..
然後拖了賬款,台電又必須另外幫你處理這筆款項,這樣又合理了?

很多企業都是先拿貨,然後錢一直拖,甚至拖半年,台電也是,他們購買資源,但是必須是在和約内還款..
如果還不出來,必須罰款.不然就不提供資源..那對台電又合理了嗎?
你遲繳,讓他差點還不出錢,或者買不到資源,然後你又要求不能罰你..那裏合理了?
這也不能怪你,因爲你根本不了解一個企業的運作..

你只是以爲這是一筆小錢,台電賺那麽多錢,又是國營企業,
應該照顧國民,應該先為你出這一筆小錢..
反正他就是一家獨大,這種錢不應該跟你收,
至於台電買資源來發電,那是他們公司的問題,
沒錢買也是他們的問題.借錢支付貨款也沒關係
統統跟你沒關係,反正就是電要每個月供應給你,忘記繳款要先提醒你,
然後你才補繳就好..

johnjohn0616 wrote:

聼不下去我也沒辦...(恕刪)


二氧化碳先生~先告訴你~我重來沒有拖欠過電費!

這是第一次~也會是我的最後一次~

我開版只是為了問這樣合理嗎?

當你看的懂人寫的字的時候在回答哦!!!

哈哈哈~~
特囧部隊 FB粉私團: https://www.facebook.com/hpj66/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