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程度, 很多案例只看判決結果是很有可能寫出完全錯誤的新聞. 不過這篇新聞已經達到
它的效果, 反正絕大多數看到的人都是開罵, 所以媒體算是達到目的. 就像先前強制猥褻
罪的那則新聞一樣, 對於大眾的貢獻就是讓大家有個茶餘飯後的話題罷了.
如果由法律的觀點真的可以判決離婚, 說實在的, 我並不認為那位男主角有什麼錯? 當然
由道德的觀點來看可能有不一樣的結果. 重點是, 大眾真的知道所有的真相? 還是只是用
想當然爾的角度來評論? 我也不知道真相, 所以對於整件事情持保留的態度, 希望看到媒
體能有深度的報導, 否則真的讓人覺得媒體和菜市場的三姑六婆沒有兩樣!
okba0728 wrote:
安樂死是對生命的尊重...(恕刪)
死一死是比較痛快沒錯
但想死死不了 硬生生被『棄養』又是另一回事
所以大家也都覺得現在社會這麼多棄養年邁父母的也都是應該的?
(畢竟小孩子也有她們自己的未來要走不是嗎?)
如果今天是女方棄養男方 我想社會上的聲音又不一樣了
有人說 『成植物人是其丈夫所害嗎?哪來所謂的"負責"?』
那那些從小就有重病父母的小孩怎麼辦?
也不用負責吧 畢竟不是小孩造成的啊
所以大家在說什麼不要講什麼倫常 法律上是沒錯的
這個社會如果沒有倫常 還叫什麼社會?
或許吧 我們嘴裡說的仁義道德
遇到了誰知道呢
但是至少我們心理有這個觀念 而不是馬上就想到:啊 那我遇到了不就很衰?
我父親往生前臥病在床了N年 也都是我和我哥在照顧
你說我們不想出去玩嗎?不想有出去歷練的機會嗎?
但是遇到了就是這樣 ...
你說如果是另一半就不一定囉
或許吧...
所以以後還是不要結婚的好
結婚有什麼意思呢 只能同甘不能共苦 談談戀愛開心就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