鑄下大錯的我,以後的路該怎走(內有法律疑問,請好心人請幫解答)★問題已處理,謝謝各位★

雞飛狗跳 wrote:該面對該接受的懲罰,我不會逃避 我發文只...(恕刪)

你沒有浪費版面…只要你能把話聽進去,痛定思痛,不要再浪費社會資源和傷害別人跟家人的心。

進去能好好表現,如果可以再學習一技之長,多修養心性,以後克制慾望,不再犯錯。

前面有很多好的建議,也有法律諮詢的部份。快去做吧~不要再浪費時間在後悔上。
雞飛狗跳 wrote:
我發文只是想問,如到時開庭,我該怎麼陳述我的悔過心


我有稍微看了你的狀況

刑法上之搶奪罪,可分為普通搶奪罪與加重搶奪罪。普通搶奪罪可觀諸刑法第三百二十五條第一項規定:「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搶奪他人之動產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項規定:「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三項規定:「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加重搶奪罪則可觀諸刑法第三百二十六條第一項規定:「犯前條第一項之罪,而有第三百二十一條第一項各款情形之一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二項規定:「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你應該是屬於普通搶奪罪

但建議現在就撥打法律諮詢電話,你的心情才會安定下來

如果將來沒錢請律師,也有公設辯護人

何謂公設辯護人?

為維護所有國民不論貧富貴賤平等接受公平審判的基本人權,刑事被告若因無資力或其他原因未選聘律師為辯護人時,國家須為其提供辯護服務,我國因此有「公設辯護人」之設置,職位設在法院編制內,為領受國家薪俸的公務員。現行「公設辯護人」制度有:不受司法當局重視、人員嚴重不足、功能不彰、辯護常流於形式、不及於偵查程序等問題,故全國司改會議決議廢除現制,改採如國選辯護人等其他制度,來保障人民的刑事程序基本權利。


那些人應接受公設辯護?

依現行刑事訴訟法第31條規定,在以下情況而被告在審判中未經選任辯護人者,法院應為其指定公設辯護人:(1)涉嫌最輕本刑為三年以上案件,(2)高等法院管轄第一審案件,(3)被告因智能障礙無法為完全之陳述,(4)其他審判案件認為有必要者。上述案件,如果被告所選任的辯護人在審判期日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庭時,審判長得指定公設辯護人。法院為被告指定辯護人後,被告有另行選任律師為辯護人時,法院得將指定的辯護人撤銷。

最後給你看一則真實的故事



呂代豪--竹聯殺手的見證



對你只有一句話「爾今爾後好好做人,否則一輩子進出監獄,永遠抬不起頭來」

不怕是騙人的 wrote:
你太衝動了有聽過勞...(恕刪)

是的,那家公司剛好沒幫員工保勞健保
抄佛經
寫懺悔信
(我不是在跟你開玩笑,台灣的法官真的非常吃這套)
在法官面前流著淚水向超商店長說對不起
因為你沒搶到半毛錢也沒傷人
依之前這麼多案例經驗
台灣的法官應該有不低的機率會給你緩刑
(安啦,一堆販毒的藥頭都可以當天交保後繼續出來賣毒了,台灣的法律是很千奇百怪的)
謝謝各位提供的建議,此次犯錯,家人也很氣我,爸爸雖生氣,但愛子心切的他,這幾天四處奔波替我找辯護律師,我看到爸爸為了我的事操煩,心裡真的覺得好愧咎,我告訴爸爸別花冤枉錢了,此事發生的事,我有錯在先,不需要找律師我辯解什麼,我答應爸爸會在裡面好好反醒,希望他保重身體,等我出來後,我不會再讓他擔心難過了,很多人建議我請律師,但我犯罪行為確鑿,我還是決定接受制裁,

也請管理員可把本篇文章移至已處理問題,在此再次感謝大家

雞飛狗跳 wrote:
謝謝各位提供的建議...(恕刪)


神仙打鼓有時錯

腳步踏差誰人無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善哉 善哉


雞飛狗跳 wrote:
我有錯在先,不需要找律師我辯解什麼,我答應爸爸會在裡面好好反醒,希望他保重身體,等我出來後,我不會再讓他擔心難過了,很多人建議我請律師,但我犯罪行為確鑿,我還是決定接受制裁,

也請管理員可把本篇文章移至已處理問題,在此再次感謝大家...(恕刪)


司法庭程序上,就算你不找律師,開庭也會安排公設辯護人,這是你的法律權益(記得可放棄拒絕指派),建議能自找就自找,避免一些麻煩和過重的判決。出來後請記得犯法的事絕對不能作,你可能會失去一切,請記得過得比你糟的人多的事,但他們不見得會犯罪。

01 没有所謂已解決、未解決區塊,只有繼續留存、封鎖或刪文,你可以自行修改加註在標題和內文。
罰要勇於承擔,但記得據實告知讓法官覺的你確實無奈這點而做錯誤選擇,之後好好努力吧,女友那她願意原諒就原諒,不願就是緣分盡了別執著,仍對她與身邊的人感到愧疚就日後補償吧,人生再糟也不過22k。
有詐欺前科

持械搶奪

五年內的又在犯法的,基本上沒有緩刑機會。

該面對的還是要面對,減刑是不太可能..........你是前科累犯。

且搶奪當下有逃亡之事實。

找律師辯解老實說,在人證(被搶奪的店員)物證(監視器)皆齊的話。 法官也不是傻子....



社會上有比你更可憐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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