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y.T wrote:
昨晚電視某節目看到幾...(恕刪)
大陸朋友認識的,沒有看不懂繁體
1934年1月,國語統一籌備委員會第29次常委會通過了錢玄同的《搜採固有而較適用的簡體字案》,呈請教育部施行。經教育部批准同意後,委託錢玄同主持編選《簡體字譜》。因為有爭議,1936年2月,《第一批簡體字表》被收回。
1935年8月,中華民國教育部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收簡體字324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要廢止同一個漢字的「繁體字」、淘汰「異體字」、合併漢字[註 1]有所不同。《第一批簡體字表》明確說明:[1]
簡體字為筆畫省簡之字,易認易寫,別於正體字而言,得以代繁寫之正體字;
本表所列之簡體字,包括俗字、古字、草書等體,俗字如「体、宝、岩、蚕」等,古字如「气、无、処、广」等,草書如「时、实、为、会」等,皆為已有而通俗習用者。
不過,此次簡化卻引起了軒然大波。考試院院長戴季陶尤為反對。1936年2月教育部奉行政院命令,訓令「簡體字應暫緩推行」。這批簡體字與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簡化字總表》有所不同,例如「處」簡化為「処」而不是「处」。
歷史
1920年,語言學家錢玄同在《新青年》上發表文章,主張推廣簡體字。[2]
1922年,錢玄同和北京大學教授黎錦熙向中華民國政府國語統一籌備會第四次大會提交了文件《減省現行漢字的筆畫案》,國民政府主席蔣中正對此表示關注。[2] 他詢問教育部部長王世傑的意見如何。[2] 王世傑回復道:「我個人認為,有的漢字筆畫確實太多,應該作些簡化,但只能逐步進行。」[2] 於是,蔣中正決定逐步推行簡體字。[2] 王世傑把簡體字的事情全權交予黎錦熙處理,黎錦熙提交了1000餘字的簡化字,王世傑認為太多,刪減到三四百字。[2]
民國二十四年(1935年8月21日),王世傑頒布國民政府教育部第11400號部令,向全社會公布《第一批簡體字表》,共計324個;並公布《推行簡體字辦法》9條。[2]此後簡體字於小學及民眾教學課本推行。[3]
考試院院長戴季陶聽聞後,向蔣中正說:「簡化漢字十分荒謬,破壞了中國文化」,並三個月拒絕參加國民黨會議。[2]
蔣中正思考後,決定暫時擱置簡化字方案。[2] 此後一直未有機會再次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