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工作都有他的風險與責任~既然選擇了就應該負責到底

在討論很多不同的觀念前,
例如是否是要和高層談判....等原因

先試問,這500名空姐請假,有違那一條法律:憲法,民法,公司法...航空法....等等等的所有那一條呢?
如果有,請告死他們,
如果沒有,有何資格評論他們?
如果是法律訂定不當,那也是立法諸公的問題~

再試問,颱風天不飛,影響到你的話,是影響到你的行程與感覺,
但是你們都要求要飛的話,是否都願意簽生死狀之外,機組人員要傷亡時你也願意承擔所有賠償呢?




s880017 wrote:
昨天長空航空因颱風因...(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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