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行人帝王條款??是嫌台灣交通不夠亂嗎????

請問在斑馬線旁的黃方格線撞到行人,這又是誰對誰錯?車子有依燈號行駛.真實事件,目前協調中.
我是人,我反咳!
我印象前年底,有個新聞,比你這個還扯
人家的判決,只要是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不管小綠人小紅人,行人最大
所以撞到人的負全責 (所以只要你不怕死不怕受傷,很缺錢的,只要斑馬線上,就是勇敢的走過去,就對了)



iamaminimalist wrote:
剛看新聞報導,一個...(恕刪)

烏鴉1234 wrote:
是衝出來又怎樣?
法律是檢討駕駛人
如果行人有錯再另外檢討行人
但以這例子,行人就是無責
你先看本例是不是機車起步時吧
再說以你的邏輯來看
我是駕駛人的話更要小心不是嗎?


是阿依照法律行人無責沒錯啊,我只是問煞不煞的住而已

按本例來看行人在斑馬線就是帝王是不是起步有差嗎

拜託那是你的邏輯,我的邏輯是紅燈停綠燈行,
駕駛人在路上本來就應該要小心,但綠燈直行你要注意哪裡???看旁邊有沒有人要伺機衝出來???

所以你的邏輯就是駕駛人應該要更小心所以行人就可以在有斑馬線的路口肆意妄為???
好吧以現行法律的確是這樣沒錯

noheal wrote:
我印象前年底,有個新聞,比你這個還扯
人家的判決,只要是行人走在斑馬線上,不管小綠人小紅人,行人最大


所以我一直錯怪那些闖紅燈的阿公阿婆小學生嗎?
我一直以為他們看不懂紅綠燈
原來是人家比我這個知識份子還懂法律嗎?

原來台灣的法律是交通混亂的原兇
還有一堆人支持這樣的法律?

是不是台灣人口太多的關係?


john0002 wrote:
請問在斑馬線旁的黃方格線撞到行人,這又是誰對誰錯?車子有依燈號行駛.真實事件,目前協調中.


印象中斑馬線的範圍並不只是斑馬線區域,如果你方格線是在斑馬線旁邊
假設你是行人恭喜利用法律碰瓷成功,
但若你是車子,就恭頌帝王條款好棒棒吧

lakers3208 wrote:
是阿依照法律行人無責沒錯啊,我只是問煞不煞的住而已
按本例來看行人在斑馬線就是帝王是不是起步有差嗎
拜託那是你的邏輯,我的邏輯是紅燈停綠燈行,
駕駛人在路上本來就應該要小心,但綠燈直行你要注意哪裡???看旁邊有沒有人要伺機衝出來???
所以你的邏輯就是駕駛人應該要更小心所以行人就可以在有斑馬線的路口肆意妄為???
好吧以現行法律的確是這樣沒錯


民眾任意穿越馬路或在劃設行人道旁兩側(未行走於劃設行人道標線上)穿越馬路,有無違反交通處罰條例?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是否有絕對路權?(高雄市政府警察局)
(一)民眾任意穿越馬路,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2、3款規定:「不在劃設之人行道通行,或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之道路不靠邊通行處新臺幣300元罰鍰」、「行人不依規定,擅自穿越車道處新臺幣300元罰鍰」。
(二)次按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規定:行人穿越道路,應依下列規定:
1、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
2、未設有前款設施之交岔路口,行人穿越道路之範圍,應於人行道之延伸線內;未設人行道,而有劃設停止線者,應於停止線前至路緣以內;未設有人行道及劃設停止線者,應於路緣延伸線往路段起算3公尺以內。
3、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3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
4、行人穿越道路,有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有燈光號誌指示者,應依交通指揮人員之指揮或號誌之指示前進。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又無號誌指示者,應小心迅速通行。
5、行人穿越道設有行人穿越專用號誌者,應依號誌之指示迅速穿越。
(三)行人走斑馬線穿越馬路是否有絕對路權,依據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規定:「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警察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行人先行通過。

以上法規先讀完再討論,行人也不是無敵

但這這則新聞裡,姑且不看那個小學生,騎士就是站不住腳,一來他沒有減速的跡象,二來他撞到斑馬線上的行人

有先減速還會煞不住?
再來
如有先減速,法官也許可以多考量些
畸形的霸王條款,真的保護了行人嗎?

http://news.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998760

被撞死也不過拿了360萬


我真的不懂,自己的生命不好好珍惜,拿著法條當令箭

回老家賣鴨蛋去了,老婆小孩拿到360萬很多嗎?

行人闖紅燈是主因,絕對不會是機車100%肇責

所以我的車險一直都有超額險,出事可賠超跑、他人體傷,上限一千萬

花點小錢,以備碰上霸王條款的意外

AlgerChen wrote:
不怪你怪誰 法律規定14歲以下無責任能力的人.
有受傷的話就是刑法 小朋友沒告你就要偷笑了.


一直站在旁邊看的父親,第一時間,過來向我道歉。
誰對誰錯,很明顯。


lakers3208 wrote:
先別提什麼減不減速...大家不知道他是突然衝出來的嗎...

就算你在要過路口前有放油門減速但確認沒人要加速的時候他突然衝出來...

你煞的住嗎???...(恕刪)


經過十字路口減速慢行
是要減速到駕駛人有足夠反應時間
應付突發狀況的煞車的速度

而不是100減成80就說自己有減速慢行

阿公鐵蛋 wrote:
一直站在旁邊看的父...(恕刪)


"小學"這個環境的跑道適合快跑嗎?為何不去專業一點的場所,要跟小老百姓過不去?

下次你去幼兒園跑又被一個不長眼的小孩絆倒,對方家長跟你道歉你就真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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