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行道不能設計好走一點嗎?

kentchan wrote:
我當然知道不是每個...(恕刪)


其實很多人都把腳踏車、機車騎上去,所以你說人行道拓寬,不要啦,反正行人是最沒有路權的,下次記得至少要騎一台腳踏車,還有點路權...

之前就是人行道做寬,大家都把交通工具給弄上去了,還看過小貨卡直接開上去停,還有高級雙b轎車也這樣停...
kentchan wrote:
其實台灣很多地方都有空間可以做人行道
只要把車道畫窄一點就可以騰出空間

你的車,寬度要小於2米5才可以領到車牌,可是實際上,除了遊覽車與聯結車有這麼寬之外,一般民眾的小客車,多不超過2米寬
而快車道寬度,依法最小要有2米8,最適寬度3米。可是到了地方政府手上,往往會被擴增到高速公路等級的3米2、3米5,台中的臺灣大道,甚至做到4.5米

只要縮減車道寬度,其實夠寬的人行道、腳踏車專用道,都是做得出來的

Loompster wrote:
其實很多人都把腳踏車、機車騎上去,所以你說人行道拓寬,不要啦,反正行人是最沒有路權的,下次記得至少要騎一台腳踏車,還有點路權...

因為沒腦袋的華國交通官員,把機車停車格弄上了人行道,自然而然就騎上去了

Loompster wrote:
之前就是人行道做寬,大家都把交通工具給弄上去了,還看過小貨卡直接開上去停,還有高級雙b轎車也這樣停...

看看澳門、看看英國,人家的人行道邊上,滿滿的馬力歐金幣鐵桿,就是為了擋違規停車用的

要是換成欄杆,也可以阻擋行人闖快車道或違規下車
top_luo wrote:
台灣的人行道很多都...(恕刪)


你要體諒市政府的用心

就好比把台北市街道上的垃圾桶撤掉 就不會有人拿家裡的垃圾出來丟了

我是新一代的句點王

Loompster wrote:
其實很多人都把腳踏...(恕刪)


也是啦
台灣許多人的水準就是這樣
做寬一點就拿來占用
真的要學上面講的人行道邊緣要做阻隔情況可能會好一點(但是一定被抗議)



圖片來源:google map
cinnamon coffee wrote:
因為沒腦袋的華國交...(恕刪)


機車其實還好,重點是汽車停在人行道上。

很佩服那些願意把自己的高級車當越野車在開的人
kentchan wrote:
也是啦台灣許多人的...(恕刪)

這張照片,很明顯的表現出,路口10公尺禁止停車、行人穿越道遠離路口10公尺,避免行人被A柱太大支的轉彎車輛撞到
同時,水溝墊高併入人行道的一部分,改由側面進水,自然可以增加人行範圍,還可以縮小道路違規停車的空間

可是,沒腦袋的華國交通官員,卻是把斑馬線愈做愈外面,做到道路路口的邊緣上,逼行人去被轉彎的車輛撞

Loompster wrote:
機車其實還好,重點是汽車停在人行道上。
很佩服那些願意把自己的高級車當越野車在開的人

落差不足,又沒有金幣桿、欄杆當阻礙,當然一路開上去了

如果人行道與道路的落差,高達一個樓梯階梯的高度(16~18公分高),你看有幾台轎車真的敢爬得上去

kentchan wrote:
我當然知道不是每個...(恕刪)


這一段我有走過,不好走,在台中算好的。

基本上被水泥覆蓋的地方根部氧氣少,

植物生存的唯一機會就是浮根破壞路面,

但是抓地力仍然不夠,大顆一點颱風來就知道了。


會出現這種鳥設計,應該是法規的影響,

都市計畫裡面以汽車機車使用道路為主,

再來可能路樹、人行道下的排水、電器管線、

以及馬路有可能為不同單位負責。


我覺得最機八的一點是,綠化種樹吸碳,

之後颱風倒了,這些進焚化爐燒掉做白工,

附帶行人也不好走。
會設計成這樣, 兩個原因

1. 民眾自私
從回文就看得出來了, 部份人真的很自私.這種設計, 視障, 輪椅, 嬰兒車的都沒辦法走, 孕婦被拌到就申請國賠吧

2. 設計者/執行官是智障
那個樹, 參考一下其他地區的設計, 可以是平的, 不用凸起來, 又不是在設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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