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殺手自由人 wrote:第一屆「01金酸莓...(恕刪) 自由人不辱閒聊版唬爛聖命 眾望所歸啦(罐頭掌聲)有獎金別忘了55分golihi wrote:什麼汙辱我可以汙辱01其他人就是不行..(恕刪) 小子~有出息(拍肩)
HI 大家好 目前 對方律師還沒打電話來我方繼續等待中!!採取 敵不動我不動的策略-------------------------------------樓上的PEGGY難道你就是 阿浪說的那位PEGGY嗎?幸會幸會!!!
T大你好呀!真的被你說對了 我老爸真的就是那種 忠厚老實型的 寧願自己吃虧 也不與人爭的那種!他前幾天還跟我說 如果對方開XX萬要和解 我覺得就可以接受了阿!少拿的那些就當成做善事吧! 我爸這樣跟我說!我就跟我爸說 這樣不叫做善事 這樣叫做87如果跟對方要到超過15萬 多餘的金額 你要拿去捐還是幹嘛 那才叫做善事!最後跟我老爸說 如果你還有這個念頭 那我們隔天開始就不用說話了!!我爸才說 好啦 那就都給你處理吧!這樣子的!!!!t.y. wrote:這... 為什麼你...(恕刪)
鹿港老街JUSTIN wrote:..樓上的PEGGY難道你就是 阿浪說的那位PEGGY嗎?幸會幸會!!!(恕刪) 你好~你好作亂的是阿浪 不是我~不是我(極力撇清中)阿浪說:有事衝著他去XDD希望你這事能順利結束還好金額不大 就放手去作
鹿港老街JUSTIN wrote:更新一下進度目前 ...(恕刪) 給樓主:真抱歉,好像因為我是新會員,發私訊有時間限制,我剛檢查一下,很多回覆你的私訊都沒發出去。我在想,會不會第一通「檢察官」的電話就有問題了,對方是詐騙,冒充檢察官打電話正是牠的本事之一,你要小心求證。
上來回覆一下各位 事情已經處理結束了之前提到說 對方的律師有跟我們談說 要以五萬元和解但是我們這邊不同意! 那後來就沒消沒息了!在今年的3/1號 就收到通知說 要開庭了後來我想說 那也應該要著手準備 要提出刑事附加民事求償的申請書因為我們本身不會寫 所以我去找律師討論 律師跟我說 他幫我寫申請書 費用是8000後續還要寫強制執行的申請書 然後也要去政府機關查詢 看對方名下有無財產 這些費用加起來12000所以以上 就是等於 我們這邊要再花兩萬元 去做後續的這些動作 然後重點是 還不一定拿的回15萬!聽到律師跟我講這些 我都傻眼了我! 都已經被騙了15萬了 還要再花兩萬去處理後續!說真的 我也花不下去了 也不想再去賭看看了 費時費力 還不一定拿的回錢!律師就請我跟對方說 要不就七萬和解吧! 我回去就跟對方律師說 7萬 對方也說OK於是就在開庭時 當庭7萬和解 對方被判緩刑!整個事件就此結束!!!--------------------------------------------------------這次的經驗 原來台灣的法律是這樣的 你被騙了錢 找到騙你的人或共犯 或是車手你還要不回你被騙的金額的全部 只能拿回部分 就算給法官判 也是一樣!如果你要要回全部 你還要在花錢去處理後續的告訴 就算告贏了 對方沒錢賠你連你後續花的錢 都賠了下去 最後只拿到一張 法院證明他有欠你錢的單子聽說每年還要換發一次!以上就是全部事情的過程
鹿港老街JUSTIN wrote:上來回覆一下各位 ...(恕刪) 和解的金額不包括「返還詐騙所得」!您是不是誤會了??這是算法的問題...一般來說「和解金」是不包含「犯罪所得」的...而且只要金額大到一定程度,和解金是一定小於犯罪所得啊~
chinack0211 wrote:和解的金額不包括「...(恕刪) 哥也有疑問既然開刑事庭,怎麼可能跑強制執行票這兩個是不同程序無法併強制執行是民事庭對方還沒起訴刑事審判程序還沒終結樓主根本無從刑附民民庭連整理庭都沒開怎麼可能出現強制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