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父親因為跌倒傷到腦子,身體已康復,但因為腦部受損,半邊無力(尚可自主吃飯、行走)但最嚴重的問題是語言認知區塊受損,說話不清不楚、又常忘東忘西,連自己女兒都會忘記,目前智商就跟小孩子一樣(根據醫生的說法,要恢復到以往是不可能的)。從住院到出院都是樓主夫妻倆在照顧,樓主的弟弟(夫妻倆有一子)說自己沒能力從(住院)此就不管了,但仍居住在樓主父親的房子裡(住免錢的)。
樓主的父親出院後就接回家中同丈夫一起照料,醫療費、復健費都是要持續付出,但樓主夫妻倆有自己的房貸、車貸、保險、生活開銷、還有三個孩子要養,所以經濟壓力真的很大....不能不以長遠來打算。
也曾想過,把父親的房子租出去給人,但弟弟住著父親的房子趕不走,卻不肯分擔老父的照料(連分擔一半房貸都不肯),與其說拋棄繼承是樓主的負氣話,不如說多個五千、少個一萬對樓主一家子都是能喘口氣的幫忙(樓主目前白天一份中午到晚上的正職工作、趁老公下班在家、孩子們睡著了才又外出兼一份打工作到凌晨,她該是累到不曉得得從和解釋了)
樓主的個性比較不擅長說明,所以寫不清楚請大家見諒,但她真的很有孝心又對願意分擔照料自己父親的丈夫感到十分內疚,所以請有相關知識的大大提供意見幫忙,少些責備,謝謝。
以下,我幫他整理應該是她最需要的問題:
1)針對不願分擔又佔據父親的房子的弟弟有何方法可以讓他搬出去,房子才能出租。
2)針對智力、語言受損的父親,能否賣掉他的房子?這點是否有相關法律上的問題,可以諮商、解套的?
3)以房養老是必須父親自己去辦理還是兒女代辦也可以?
結論:沒有人會願意放掉幾百萬的房子,但卻得面臨被一兩萬塊給壓倒,誰不遺憾。有人說有八萬塊的能力,卻無法養父親這話有待商榷,前略:房貸、車貸、保險....生活都要開銷,為了維持雙薪,孩子們基本上是外包教養(社團、安親班也要錢),這是很多雙薪家都有的狀況。
樓主父親的狀況是意外,從發生意外起樓主一家子都肩負著了,就算有存款也即將被掏光,卻從沒說過不養父親這話,但原本的開銷再加上父親的照養、醫療(復健)和父親的房貸,以目前的狀況能撐多久?(連我這局外人看了都會擔心樓主這樣兼差,什麼時候會垮了自己都不知道,那三個幼子又怎麼辦?)
因為樓主辭不達意,讓多數人誤解她的問題讓她有些難受,問我怎麼刪除mobile01發問,我才上來看到這篇文,多嘴的上來回話,因為這裡面也許會牽涉法律或與銀行交涉的問題(我也很無知,不知道能給他什麼方向),索性幫他問清楚點,真的希望有相關知識的大大們,提供意見,感激不盡!!!
1 樓主父親狀況應該可以去法院申請宣告監護或是輔助宣告
先能保護管理父親之財產 補上一個連結參考
https://www.judicial.gov.tw/QnA/content.asp?seq=515
2 對其兒子提起扶養義務訴訟
保留蒐集一切關於父親之開銷花費之證明
與弟弟在有關父親問題上的文字對話以及電話(錄音)保留一切相關資料作為佐證。
其他思慮不足或錯誤之處請其他大大幫忙補充。
emily430 wrote:
我來幫樓主解釋清楚一...(恕刪)
emily430 wrote:
以下,我幫他整理應該是她最需要的問題:
1)針對不願分擔又佔據父親的房子的弟弟有何方法可以讓他搬出去,房子才能出租。
2)針對智力、語言受損的父親,能否賣掉他的房子?這點是否有相關法律上的問題,可以諮商、解套的?
3)以房養老是必須父親自己去辦理還是兒女代辦也可以?
結論:沒有人會願意放掉幾百萬的房子,但卻得面臨被一兩萬塊給壓倒,誰不遺憾。有人說有八萬塊的能力,卻無法養父親這話有待商榷...(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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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負擔8萬元開銷 ,卻無法照養生病的父親
是我說的
因為版主並沒有像你一樣 , 把事實緣由說清楚
父親還健在 , 根本就沒有拋棄繼承的問題
版主目前最需要的做的事情
就是讓他的父親 ,在法律上能有行為能力
否則的話 , 其代位行使父親的權利 , 也會有問題
不管是將房子出售 , 辦理以房養老 , 或請兒子搬走
都有問題
如果版主的父親 , 已經沒有行為能力
就先聲請醫院鑑定 , 請殘障手冊
問新北市政府社會局看有沒有什麼補助?及提供法扶
最後向法院聲請禁治產裁定 , 不過依法要有親屬二人提出
選出監護人 , 然後再代為行使權利
以房養老 ,要屋主本人辦理
有些銀行還要其子女簽知悉此事之書面
目前好像是合作金庫辦理以房養老最積極
>>>
如果有行為能力
就先發函 , 要求兒子給付相當於租金之不當得利
一併另外請求扶養費
如果兒子不給
可先聲請汐止區公所調解委員會 , 先進行調解
調解不成
再聲請法院裁定遷讓房子及給付不當得利,扶養費
當然也可以通知媒體, 修理這個不肖子
上新聞也很快 , 去問問這個兒子
是基於什麼理由 , 這麼做?
其次要兒子搬走 , 最簡單的方式
就是先去辦理停水 ,停電
但這容易發生衝突
可以等法院判決確定後再執行
網路轉貼
萬一民眾買了房子,真的一時財務周轉不靈繳不出房屋貸款,要記得事前先向銀行協商,主動爭取延緩、分期繳納等以下各種解決方法,會比坐以待斃、斷頭出場、房子變成法拍屋還要好很多:
一、申請寬限期
這種方式是最多民眾採用的作法。別以為房貸只繳利息不繳本金的「寬限期」只有一開始申請房屋貸款時可以用,如果繳了多年的房貸因為個人財務狀況一時出了問題而繳不出來,就可以和銀行協商暫時採用房貸「寬限期」,限期可訂為1~2年,等到購屋者財務問題解決了或找到新工作了,就恢復原來的繳款方式。
二、拉長房貸年限
另一種也類似延緩繳納房貸的方法則是把「20年期」房貸變更為「30年期」,每個月的房貸繳款金額大約可以減少20~25%(依房貸利率的高低而有所不同)。不過,各家銀行對於30年房貸或40年房貸的方案都有其申請人年齡、屋齡等申請限制,能不能過關就不一定了。
三、月繳改成季繳
每個月繳一次房屋貸款的壓力不小,如果能夠和銀行協商變成暫時以3個月繳一次(季繳)房貸,可以延緩不少房貸壓力,等到財務問題解決就恢復正常。雖然延緩繳納的房貸金額也要計算利息,但是這種作法對於暫時失業或經商失敗的購屋者而言,是相當有幫助的方法。
資深邊緣人 wrote:
拋棄繼承:債務、遺...(恕刪)
+1
現在預設繼承權就是限定繼承
不過說真的打電話去尋求法律扶助比較好
法扶會全國專線 412-8518
市話可直撥,手機請加02(幫我一把)
畢竟相關法律或需要申請什麼還是律師會比較了解
不過如果單純房貸跟房屋價值的問題的話
就不用擔心了
銀行肯核貸就代表房屋價值高於貸款
最壞的打算就是還不起房貸房屋拍賣
如果有剩就是有繼承權的人分一分繳稅
如果沒有剩就是限定繼承中的負債不繼承,不用還剩下的錢
.........分隔線...........
不好意思以上為未看完全文的回覆
看完後真心覺得要去找法扶
真的不行的情況就讓房子拍賣吧(不繳貸款)
就如之前的大大所言
如果兒子真的都不顧不理
看有無辦法申請兒子棄養
不過這些都是需要您爸爸的首肯或是相關證明(證明其失能故由您這邊當作監護人,但是又牽扯到兒子那邊有權利主張監護權)
所以還是要先想辦法由法律途徑解除親子關係或逼迫兒子來扶養(金錢部分也好)
可以收集的付款單據及相關證明最好先收集一下
房子問題說真的是小問題
反正不是您在住,不過記得留存匯款資料以證明都是您在付房貸
不過您弟弟真的過分,就算在無力至少當作繳房租也多少要負擔一點吧
f120205030928 wrote:
謝謝大家的回答。我今天已經問了四間銀行,都說有房貸不能申請以房養老...(恕刪)
>>>
引:
:目前尚有房貸,還可申辦以房養老嗎?
A:尚有房貸的屋主仍可申請以房養老,但銀行會將尚未還完的房貸金額納為考量因素;合庫銀行表示,持續正常攤還的房貸,若剩餘貸款金額不多,銀行會依擔保品評估總值,協助辦理代償。例如,房子評估總值2,800萬元,房貸還欠600萬元,房子價值還有2,200萬元,以約六成五計算,以房養老額度是1,430萬元,期間30年,每月撥給近4萬元,可用於支付老年生活費用。
版大
感覺 你叙事的能力 , 有相當的問題
建議請你朋友 , 幫你詢問
合作金庫 , 親自去問問
或是 你父親貸款的銀行是那一家
直接找那一家 , 就可以省一些不動產抵押設定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