貓貓籠九 wrote:
這可能性很低,若不用錢,也希望國家向人民報告,這樣不是很好嗎?
例如簡訊當初說公益不用錢,後來立委踢爆要錢,不是很跌股嗎?
應該不可能不用錢。
根據之前" 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公益廣告播放辦法 "裡面的PDF條文所提到的,
我還是把內容截圖PO上來給大家參考好了。

有沒有看到紅色線條所標示的部分,
除了經行政院核定通過,徵用無線電視台時段播放宣導公益之圖片或短片,
或者是經費顯然不足之公益圖體 得無償播出之外,
其餘之播出費用都必須以契約約定之。
公共電視應該是國家經營屬於"公共服務性質"的電視台,
如果公共電視播放公益廣告也必須收費的話,
那一般民營電視台就更不用說了。
不過已經過了這麼久了,不知道規則有沒有改變?
誠心向上天祈求~只要罔顧是非幫民進黨護航、昧著良知、造謠抹黑以及因我說實話而檢舉我者,全都暴斃猝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