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89515058 wrote:怎麼看對我都很不公平,而且我查了一下婚後購買的房子也算是夫妻共同財產怎麼看她根本都沒吃虧阿,現在家人也一直勸我不要更改 這才是重點,其實改不改都沒差,奇檬子問題而已。啊,有差啦,沒加她的名子你自己就可以賣房,加了她的名子就要她同意才行
Caesar-2017 wrote:新竹馮迪索的愛情故事 民國90年還沒結婚就買一台南陽實業CITY給她開目前家的權狀名字是她她的國產車名字是她我的86名字是她我的87是我自己擁有48歲她說想休息或退休, 我說好, 每月要給她零用錢這樣以上愛情故事?怎麼看都是恐怖故事吧嚇到的請嘉芬補充:房子貸款五年就繳完了啦(民國10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