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lue543 wrote:
呵呵呵.....(恕刪)
mark23456 都不敢回覆了耶
不敢坑聲了
要不要叫他一起出來法院
看看是不是同一人
再否認啊
這麼愛騙人
還是來賭一下
賭多大都可以
blue543 wrote:
您不是因為六個月內都可以提告的問題,所以沒有急著提告,而是「警察根本就不會受理您的案件」,
所以您只好一直把我的朋友搬出來,
但您說再多也沒有用,看過您寫的那些侮辱我的內容的人,都知道您已經犯法了,
之後我會再把這個官司的判決結果放在網路上。

blue543 wrote:
之後我會再把這個官司的判決結果放在網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