莎朗石頭 wrote:
除非那種人命關天的緊急情況或是會造成正在運行系統癱瘓必須馬上修復的故障,沒有什麼突發狀況是不能上班日後再處理的
若員工在入職期間真的有可能不幸遇到上述兩種緊急情況需要員工假日處理,雇主不可以在招聘時故意隱瞞這種機率,然後等到發生了
再道德綁架員工...(恕刪)
差不多就是這樣了,如果不是原本就談好的規則,除了類似醫院急診開刀臨時缺醫師的嚴重事件緊急聯絡外,照理說,其它事情應該可以等上班日再處理,或由沒休假的人代理。
或者這件事其實是該名員工上班日出大包,導致必須在休假日收自己的爛攤子。
否則公司頂多可以不要重用休假拒接公務的員工,甚至其他員工有優先升遷的機會,但沒有立場責備員工合理拒絕假日做免費工,真的假日非得有人,看是要另有假日輪班執勤人員還是加班費照算,公司可以二選一。
雇傭雙方都該相互尊重,員工應感謝願意栽培的公司;相對的,公司也應感激休假期間願意配合的員工,月薪制員工休假額外幫公司忙是做人情,不是做責任,不到萬不得已,就別打擾員工休假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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