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 這麼有愛心..不會自己把狗送到附近的動物醫院喔? 哩哩扣扣說了這麼多..
還不是嘴砲!!
凡非我族類亂我回報者! 依嘴砲狀 必告之!!
jeff641125 wrote:
119 不是救狗的?? 那可不一定哦...(恕刪)


嚴格來說119是不是救狗跟該不該救狗其實是不一樣層次的事啊

台北跟台中地區的119,我只能說做好人的都是上頭那些官在博美名
反正出勤的又不是他,有什麼實質損害也不是他,反正為了選票,什麼東西都可以答應
我不相信真正在基層執行任務的這些人,會對119可以救狗.救貓沒有意見

其實目前的社會亂象,我覺得最後還是得成立專屬的動物警察或是動物救援單位才是解決之道
甚至政府要統一一個代表號,例如統一打119這個號碼(或是995救救我,885幫幫我...之類)
例如:反正民眾有什麼需要幫助的需求,119中心就轉接給相關部門(警察.消防救護.動物單位...)
不然一堆電話,你要叫民眾怎麼記?結果最後大家還不是亂撥119
結果不管是救動物.抓動物.收動物屍體.119勤務中心最後又是推消防員出來
免責聲明:本文內容僅供參考或玩笑閒聊之用,鄭重聲明,請勿當真!本人不承擔任何責任。
首先:我要感謝01個鄉民~消防局本身工作是:給需要醫療的人在使用 幫忙保護民眾的財產 民眾受困~溺水等 (這是本職喔)

消防局兼職工作是:救貓~狗~補龜~抓蛇~補蜂~洗馬路~幫一堆可以做計程車去醫院的民眾~跟一堆喝酒醉的人(這都是為民服務)並非消防局該做的但是基於~我們的長官~愛民~親民~疼愛我們選票~所以才會要求消防局
去做這些為民服務的事情.....


但是在此呼籲~~~~~~~119這支電話是留給有需要的人使用~~麻煩兼職工作如未有立即危險請通報鄉公所~處理謝謝!

如果浪費消防隊一些人車資源...在跟貓狗蛇豬周旋的時候遇到緊急救災案件...
因而耽誤了救災就醫時間...看要怎麼辦!!畢竟消防的編制仍不完善!!!
那國外可以為什麼只有台灣不行...
c3d wrote:
那國外可以為什麼只有台灣不行......(恕刪)



因為台灣某些自稱愛狗(貓)人士平均素質太差了
有一個老梗...
一隻狗跟你爸掉到水裡
若是只能救一個的話
請問您要選人還是狗?

我還有個問題想問您
如果真覺得狗可憐的話
請問您願意帶它回家嗎?
或是願意一個月出3000元養它嗎?
如果答案是yes的話
我很佩服您的愛心
但問題是得有那個肚子才能吃那個瀉藥
如果說男人流著騙子的血液... 女人就有著演員的天份...............
sapdavid wrote:
119會怎麼看喔.....(恕刪)

人的命就是命,狗的命就不是命嗎?人家做好事,你講話有必要那麼衝嗎?還有你確定你下輩子還是做人嗎?留條後路給自己走吧!搞不好你我下輩子就是那條狗也說不定,到時候看你會怎麼想,將心比心吧,你會痛,狗也是會痛的.
我想只要是有生命的,不管是人或是畜生,都應該被尊重,我們做人只是我們比較幸運,而做畜生的也並不是該死,人受傷會痛,當然的畜生受傷也會痛,有誰能確定你每一個輪迴都能做人嗎?將心比心吧,能做多少是多少,盡力幫幫那些無助的動物,使他們能夠免於痛苦,我想這也不是一件不好的事吧?至於119當然是以救人為第一優先,這個我也認同(沒辦法,因為現實就是大家認為人的命比較可貴,畜生的命比較賤,等哪一天有比人類高等的生物出現,把人類當作食物時,我想也不為過啦,到時大家也不用怨嘆!)至於說如果救動物是浪費社會資源,我想如果發生在你自己身上的話,你還會這麼想嗎?人總是自私的,當然啦,我想我自己也不例外啦!
PS:生命不分貴賤難道只能用在人類身上嗎?也許是人類真的太自私了吧?
又來了,每次這種話題扯到後來就扯到宗教了?

這個議題很簡單,問題點就是在於制度有問題,沒必要亂力亂神,要扯下去根本沒完沒了

不相信??
到後來蟑螂.老鼠通通都會出來了?
還有沒吃素的人不用在那假仁假義?(嘴談愛護動物,嘴巴卻吃另一種動物,根本是假面人)
最後一定有人會主張連吃植物也是罪虐(植物也是生命)
甚至連呼吸也在殺死細菌(細菌也是生命)

結論:
那人幹啥活著?根本是造虐?一出生就可以切腹自殺了

台灣的愛護動物根本是假的,嘴巴喊著愛護動物,可是實際行為根本只愛貓狗
滿嘴假愛護動物道德經,畜生也會痛?問問自己前一餐吃的是什麼肉
還是只要不吃狗肉.貓肉就是愛護動物?

今天是人類主宰地球,規矩自然就是人類來訂,社會價值觀就是以人類為優先
明日換成獅子稱霸地球,獅群會對人類嘴下留情??別傻了,這就是生物法則

制度有問題就是改嘛!真的沒必要扯到什麼人命就是命,狗命就不是命
政府設置負責動物的專責單位嘛!為何這種事情要消防員負責?這是他們的專業嗎?這真的是他們該做的事情嗎?
不是每個縣市鄉鎮人力都是這麼充足,有一天為救這些貓狗命而耽誤到救人命這責任誰要擔?你?我?他?
出勤去救動物的消防員,誰能料想到下一分就剛好轄區內有火警或是有人需要救護?
還是只要沒死大官前,就繼續擺爛這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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