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ass II:產品並不是以<發光>做為主功用,因此一般防護即已足夠,本級產品功率限制在1 mW以下﹔可見光譜限制在400-700nm之間﹔比如:掃描機。Class II產品上必須有<注意(Caution)>標示。
Class III又分兩個等級:Class IIIa和Class IIIb
Class IIIa:功率在5mW以下。裸眼的狀況下,直視可能會對視覺造成危害,產品上同樣必須有<注意(Caution)>標示。
Class IIIb:功率在5~500Mw之間,雖然光源所形成的漫射無害,但是直視光源會對視覺造成危害。本級產品包裝上必須要有<危險(Danger)>的標示,所以使用需格外謹慎。
Class IV:
功率超過500mW。高功率雷射系統,極短時間內的直視(<0.25秒),便會造成視覺傷害。直射皮膚會造成皮膚灼傷,高溫甚至會引起可燃物自燃。光線會造成大氣中有害的離子輻射(hazardous plasma radiation)。
不過請放心,雷射筆是不可能會做到這種等級的。

為提供您更優質的服務,本網站使用cookies。若您繼續瀏覽網頁,即表示您同意我們的cookies政策。 了解隱私權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