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人~你的良心去哪了?

殺人案件,證據不足就判無罪。 車禍事件,沒憑沒據就先訂罪。
希望樓主的女友能夠早點康復...

如果我在旁邊我一定會去幫忙,這不是在打嘴砲...不過我當然沒機會幫到忙...
不要不要太氣憤了...想想怎樣緝兇吧...

人本來就自私自利的多...所以才要學會自保...因為期望別人常常都是落空...
至於高雄人比較熱情這件事...我不知道如何判斷...而且熱情的定義是啥?
我身邊的高雄人朋友比較老實是真的...熱心助人的卻也沒有特別感受到...
所以別再想這些了...應該是不存在的...

給樓主一個建議,路口的監視器不只一個,前後左右的路口都可以去調來比對...


jimmy1019 wrote:
我女朋友,在地上暈倒快15分鐘,才有人報警送醫

應該有其他人已用手機報案叫救護車!!
只是無人上前幫忙,這真的是太冷漠了


為什麼許多人都認為"幫人會被人誤會成加害者"

為什麼不換角度看看,其實各地已經有多少人伸出援手???

我曾經數次看道路上車禍打119 110叫救護車與報案,
消防隊回說已有民眾報案,已前往執行救護任務


伸出援手有多少遭誤會的可能性?
過去的確發生過好心遭誤解,被當成肇事者
加上一些戲劇節目的橋段安排,更加深此類誤解

但現今路口多數都有監視錄影(以前所沒有的利器)
行車經過看到車禍,幫忙會遭誤會???
看看幫忙的人車輛是否有痕跡,不是很容易判斷嗎?怕什麼
路人走路看到去幫忙,更不可能是行人主動去撞的吧
(當然有例外,像是因行人違規,導致車輛閃避不及者例外)

不幫忙的原因,當然有許多人所說:怕好心引來誤會,甚至因此麻煩上身
或是真的有要事無法耽擱

但是不可否認,有許多人因誤解而選擇冷漠
(或原本就"自我意識"比較高)

愈多人選擇冷漠,
這社會將會越沒有熱情,公益活動將會失去動力
這種負面思維越發展下去,
我不幫你你不幫我,
大家都會變得一樣---都是輸家

jimmy1019 wrote:
小弟到現在還是相當氣...(恕刪)


對你女友遇到的事情表示遺憾。

只是有些發生事故的人,會對幫助他的人提出控告,死拖活賴的要無辜的人賠償。
到最後,沒人敢伸出援手,尤其是那些被救助時昏迷,醒來後就找人來告的受傷者最容易這樣。
我想當時應該有店家或路人已經打119叫人了。
人活著沒事就好,情緒可以發洩,但別用詛咒方式來表達不滿,造業阿。
fish319 wrote:
現在的台灣人,對於和...(恕刪)

打電話也是一樣
會被家屬認為是肇事逃避 然後良心發現打個電話叫救護車

所以現在社會不是不幫....而是幫了可能會被賴....
等等幫可以動的人
換他為了找個人賠就賴在你身上...
到時就會感嘆這些人良心到哪去了..

一句話....現在這社會沒有人有良心的...
tokevin8 wrote:
應該有其他人已用手機...(恕刪)

有監視器又如何,看到路口有但不代表能用阿...,遇到品質差的剛好車型跟你的一樣,那不就塞到底
eric62 wrote:

有監視器又如何,看...(恕刪)


那麼剛好車型一樣?
若是機車,該不會連駕駛者的體型穿著也都一樣,
加上車子也跟肇事車輛一樣有擦撞痕跡吧
遭撞的人也很難無中生有,胡亂誣告吧



ps:我只是多說明一下,無意筆戰,sorry!!!
當然在現場該如何提供幫忙,
我認為須視現場狀況而定(實際協助傷者或只打電話叫救護車警察出面)


不幫忙這是事實(一定不要幫忙),而不是新聞亂說的,我有朋友也是被污賴


好心幫忙機車車禍對撞,一個噴向北邊一個噴向南邊,車停下來幫忙打電話

就送到醫院之後被其中一位腦症盪的家屬污賴說是我朋友撞的

最好是朋友車輛都沒受損,車子前後各噴出了一輛受損嚴重的機車,並且人分別倒在南北兩側的路面上


結論:

何必幫勒,要和到來的警察與家屬說是發原因(耗時間),還要有可能被污告(耗精神),換來的連一句道歉或謝謝都沒有

我就是對於看到很多單親小孩的遭遇,很不削那些父母親的人
只能說現在台灣的環境
由住在附近的住家出手幫忙最是恰當

之前上班也是看到一個老先生停紅綠燈後
起步原地轉倒(應該是後輪打滑了)

後頭的汽車機車也是傻在原地
我甚至能想像他的家屬一拳打在我鼻樑上的感覺=.=

沒幾秒路旁早餐店的老闆娘就跑過來幫忙了
認真的說...
若自己沒有救護能力的話,還是打電話通知警察和消防隊請救護車來救人比較實在...

有時候事情的轉向會讓人有理說不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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