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ngochen wrote:
你的油煙有先處理過再排放嗎?(如靜電式)...(恕刪)

靜電處理機有效嗎??
在埔里國中旁的家鄉烤肉裝了兩台
出風口也裝了兩台很大的水桶還用馬達抽水成霧狀降溫
光除味方式就花了幾十萬
結果鄰居也是抗議要他們搬走

我是把出風口裝入大水桶內
底部裝水
出風口用濾網包覆
油煙已無
味道還在
如果賣炸雞排的沒味道
那誰還要吃啊??
pllug wrote:

他是有錢又有閑的人
老婆在銀行當襄理
自己整天游手好閑沒工作
整天不是喝酒就是睡覺
現在多個鬧人的工作


直接到銀行找他老婆,這點可以試試

我就曾用這類的方式對付一個精神狀態與一般人不同的人,那個人現在已不太來找我麻煩了

我老父老母也曾做過小生意,當然生意好就有人心生妒意沒事找碴,我老父(那時應該有六十幾歲了)就曾拿著菜刀當街要砍找碴的人..
裝監視器收集證據
到時候到法院告他刑事罪
法院也不是有錢就可以為所欲為的地方= =

搞不懂他的邏輯何在
樓主意思是說被在地人嗆聲欺負 他應該要收保護費吧

警察假白濫 不處理的話

我幫你找找督察室電話
pllug wrote:我是把出風口裝入大水桶內
底部裝水
出風口用濾網包覆
油煙已無
味道還在
如果賣炸雞排的沒味道
那誰還要吃啊??

你的作法根本濾不了油,有沒有一成的效果都值得懷疑,(周圍的環境、牆壁早晚都會被油漬污染)
也除不了味,(油炸氣味時時飄散,在上風處也會被燻,除非風向永遠不變)。

這種行業被鄰居抱怨,太常見了。
錢是你在賺,外部的不利益卻是近鄰一起分擔。

PS.動手是不對的,我也反對以暴治暴。
一、 應該追朔他鬧店的原因,是油煙問題還是客戶太多還是太吵....等等

二、 邀請他與第三方人士和談,看看事情的起因以及如何改善的解決辦法

三、 自身的保障還是要做,另一方找律師收集證據告他

四、 三不五時送水果、送禮給他老人家,讓他知道你很奸詐

五、 有時半夜你也可以起來活動一下,看看電視唱唱歌,但是點到為止。

以上
摔倒我員工機車2次,又搗毀花盆←刑法§354毀損器物罪

女性員工出去理論時竟狠狠的打她兩巴掌,造成她有腦震盪的現象←刑法§277第一項普通傷害罪

半夜02:00來拍打後面鐵門口出三字經,應該說是七八字經了吧?還說我是”台南的老母去討客兄生下一個豎仔子”←刑法§309公然侮辱罪

連警方都沒辦法處理←其實應該不是他不處理,而是以上所找到能告他的都屬於告訴乃論之罪,即是你不告他,檢察官就算想抓他都沒辦法~~

個人建議:
1.去郵局買存證信函寫一寫寄給他,看他會不會收斂點
2.去地檢署告他
3.收證工作要做的確實,不然告了也是白告

P.S我只找到這些,如有遺漏煩請補齊
板上已經有好多人有給意見了
那我來個黑點的
你就先請水果日報的人來埋伏
或是 數字周刊的人也行
看你的情形應該是 不用一兩天就來報到一次吧
這樣的話 請第三公信力 幫你做搜證
這樣 上了 報紙 周刊 最後說不定 還會被報上新聞
這樣 警方想不處理都不行了
而且 可以跟記者說 警方有意吃案
反正有多黑就寫多黑
再來就是 防狼噴霧劑 準備一下
下次來罵人 你就逼他出手 然後正當自衛
記得叫記者寫的辛辣一點
說什麼警察就在旁邊不到100公尺處看戲
害的小市民 要靠 防狼噴霧劑 防衛自己的身家財產之類
雖然這樣寫很缺德
但是 我們沒有招惹他 是他招惹我們的
本來就該給他好看
這種人 本來就是 欺善怕惡型的 不用怕 大力的給他逞罰下去
最後祝版大成功
不要再問我頭像是哪部影片了>
被打的女員更是正妹
我會直接扁他
警察如果不處理....

那我的做法就是,你來亂,那我就給你死得很難看

不是手斷就是腳斷

反正沒人要管,那只能自助嚕

雖然以暴制暴不是好事

但是有些人就是欠扁,扁完之後就會乖了~~~

警察.....你不是王公貴族,牠是不會理你的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5)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