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薪休假是時尚 裁員減薪是流行 引導時尚 領先流行 帶動潮流.........

藉故廠辦合一把台北office收掉就算了 已經省了一筆遣散費了

到現在還要跟流行搞無薪休假....

老闆的理由真是用不完

公司賺錢 底下的也別想跟著吃香喝辣 頂多啃剩下的骨頭 (是認股 不是配股..)

公司虧錢 要大家共體時艱


本公司沒啥福利....

啊是怎樣勒.........



安德烈
算了吧...還共體時艱咧...

有的大企業在景氣好的時候...主管還是要求員工加班只能報補休...不能報加班費...

共體時艱?...還真說的出口...
沒辦法,這些「上流階級」的人品都很下流,
要說台灣富人的財富是靠剝削勞方而來,一點也不為過。
日麗金龍萬點睛 wrote:
算了吧...還共體時艱咧...(恕刪)


說這種話的都是月薪十幾萬以上的人,卻要求一個月不到五萬的要共體時艱....


jahvet wrote:
看了各位大大的討論,...(恕刪)

先講答案好了---老闆沒有辦法省下資遣費,
把目前僱傭關係的發生流程先做個說明,
多數的僱傭都是所謂的不定期契約,
也就是勞動者一直工作到自己不想做或退休而終止勞動契約,
基本上法令規定由雇主終止勞動契約的機會很小(該死的勞基法對勞動者的保護過頭了),
當鄉民們去某家公司應徵且幸運的錄取時雇主或雇主的代表人會告訴鄉民一個月薪水多少,
相對的也會告知鄉民一個月工作那些天應該做的工作有那些,
以上這些東西可以不需要有白紙黑字的契約,
因為法律上規定勞動契約可以是非要式契約(即諾成契約),
接著鄉民就每天去上班,然後雇主每月都會來一次---發薪資,
過了約定的試用期後雇主有一天突然覺得鄉民不爽,
於是要求鄉民開始無薪休假,
因當初的勞動契約即有說明工作時間/內容與對價的薪資(這部份即所謂的勞動條件),
雇主單方面未經勞動者同意擅自變更勞動條件,
勞動者就有權主張終止勞動契約要求雇主依法資遣。

今日的無薪休假問題不在於雇主有沒有良心,
而在於勞動者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力,
為什麼不敢主張自己的權力?因為大家害怕喪失目前的工作,
為什麼害怕失去工作?因為離開這個工作不知道下一個工作機會在那裡,
所以真正的問題應該在於目前整體勞動市場正處於買方市場,
賣方市場只好降價求售,更何況勞動力並不像有形的商品可儲存等待價格回昇,
今天沒有工作不可能把勞力存下來留待明天工作二倍賺回來,
不要怪今日雇主出怪招,就怪自己沒有那個膽量跟雇主撕破臉說bye bye吧!
observer_tp wrote:
先講答案好了---老...(恕刪)


這位大大講得真是一針見血......
observer_tp wrote:
先講答案好了---老...(恕刪)


又是一個理論派的。
難道不知道勞方不敢主張權利的最大原因是什麼?
是因為爭取權益曠日廢時,又害怕消息在業界傳出之後下一份工作難找。
台灣職場的圈子這麼小,什麼事都很容易傳到別人耳裡,
爭取理所當然的權益卻得害怕斷了自己的後路,我要說勞基法保護的還太少才對。
台灣人怕事的心態雖然也是一個原因,但最大的因素還是老闆的無良。
inoue555 wrote:
又是一個理論派的。難...(恕刪)


工會工會,

台灣的勞方有太多產業沒工會了...


goodversion wrote:
工會工會,台灣的勞方...(恕刪)


的確,台灣若像歐美的工會組織那麼健全,
勞方就不會那麼弱勢了。

不過台灣應該是很難發展成那樣吧,
畢竟是以中小企業為主的產業結構,
公會很難成形。
我們公司對內宣布:

自12月起放無薪假,每個員工月休多兩天,月薪少兩天,可是還是要上班!(直接人員才可以放假)

所以現在,每個月少領兩天薪水,月初還要寫排休表寫樣子,可是大家通通沒休假,還是要來上班
下個月,1月份無薪假會再多2天...一樣要上班

大家都在抱怨,這根本是無薪日,不是無薪假...
而且既然不放假,為什麼還要各單位作樣子恬填排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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