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a0129 wrote:就一個人3600﹐ ...(恕刪) 馬政府上任才七個月,每分鐘債務就增加新台幣二六八萬元,平均每人負債增加三萬五千元!真是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乾脆再發3萬6000元的消費券好了!
我的才剛領到還沒出投票所, 就在光天化日下被搶了, 而且是在戒護的警察面前, 還不能呼救報警......否則還沒晚飯吃 (那警察還是我同學, 呼救他也不會救我....)不然 3600 本來是夠換 "一個" 輪胎的.誰能了解這般男人的辛酸.......
如果真的不會債留子孫或其他負面效果,那直接上3萬6或36萬好了,甚至可以建議政府印鈔票發就好啦!消費劵根本就是鈔票,只是換個名字多加幾個限制條件,消費劵最後還是要換成錢,商家收多少消費劵,政府就要給他多少錢,政府欠錢誰來還呢? 那最後是不是要人民來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