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每個州都可以合法擁槍自重嗎?那不是很恐怖很危險嗎?

galileo0714 wrote:
感覺這條挺合理的,背...(恕刪)


那只要他叫我,我一直不回頭他就無法開槍囉,那牛仔怎麼決鬥啊,還是他要特地大老遠跑到他面前在開槍
社會有正義 由我做先鋒 犯罪必追緝!!! 再次提醒您!!! 深夜問題多 在外過夜最好!!!
台灣每個人都可以買菜刀
那天,出門被人從背後砍了一刀
那不是很恐怖很危險嗎?
先聲明,殺人的是人,槍不會殺人。

之前有些大大對米國的武器律令不甚了解,再此再說明一下。

1) 闡明人民有持槍權利的,是憲法第二修正案 (2nd amendment),並非憲法第二條。

2) 在米國民眾要合法攜槍在身上,要持有 CCW (Conceal Carry Weapon) 執照,請注意是隱藏式的攜帶,不是公然攜帶 (open carry)。可以公然攜帶的,目前已知有德州允許。

3) 米國的槍械管制法分成聯邦和州兩個層級。各州不盡相同,全美最機車的槍械管制法就數加州和華盛頓 DC ,諷刺的是,華盛頓 DC 的槍枝犯罪律是全米國冠軍,因為善良老百姓買不到槍械自衛,槍械管制法只有守法的百姓遵守,壞人是不理法律的。米國的立法當局都腦殘了。

4) 小偷或強盜闖入家裏,當然可以把它們給斃了,可是要先想好事後在法庭上怎麼解釋;把闖入者斃了的先決條件是居民受到生命的威脅,這時才算正當防衛,射殺闖入者才有其合法性。此外不可追擊已逃離的盜匪,除非它們仍然對你開火。


歐吉桑在家裏都會常備一枝 Glock 19 ,裝滿的彈匣是放在一起的,現在有小朋友了,就放在保險箱裏,不過那是快速保險箱,按幾個鈕就可以打開。現在還要再追加一枝超亮手電筒,先讓闖入者暫時失明,再看要驅離還是射殺。
大YG wrote:
哇....真好買得到...(恕刪)


呵呵 便宜的是爛爛的槍啦 黑黑我也沒仔細看什麼槍 下次跟他借來拍照

沙漠之鷹我有在槍店看過,但是沒問價錢



btw 這邊的槍店就像台灣的模型店一樣 很多還開在mall裡面 只是槍都是真的

本來想拍照但是被阻止了 呵呵 殘念

好人都沒槍~~

聽說是這樣~~
因為美國黑槍氾濫,為了人身安全,因此有許多人認為自家有槍,可以作為最後的防線
再美國留學時真的很怕會不會有瘋狂變態的人掃射校園
小弟從小就喜歡看戰爭片..很喜歡玩槍(玩具槍)

但!當我去當兵後.我很堅決反對台灣開放槍枝..

(我在連上是槍法最準的)

因為!我知道只要手指扳一下.一條生命就沒了......


大家也都看過電影..

警察逮捕行動中合法殺了惡人..一樣會心中不安的...

我常夢到我殺了人...

夢中那種犯了不能彌補的過錯.心中的不安與譴責..

往往醒過來後還餘悸猶存......



美國是從開國時期.人民就一直持有槍枝了.

有一些民族性與道德觀.與知道其中利害關係...

往往還稍能節制..


台灣要是開放槍枝的初期(我猜最少5年以上)

一定會死很多人的 !!!


另外!政府剛遷來台灣初期.也是很多人持有槍枝的..

就是後來常常一個不爽就拔槍相對..

後來才全面禁止的..(聽老人說的)


大概二三十年以前吧, 台灣當兵都是真槍實彈. 其中又以外島部隊更明顯, 外島住坑道守據點的就是睡在成堆的彈藥上. 當然站哨都是上實彈的!

那時軍中可是沒有人權的, 不信可以看看底下這篇歷史回憶. 但是這種悲劇還是有正面意義的 -- 那就是外島的老兵欺壓新兵反而沒有本島多. 因為大家手裡都有用不完的槍彈, 手榴彈. 結果反而形成恐怖平衡 -- 誰也不願意欺壓新兵, 免得半夜上廁所的時候被站夜哨的新兵依法槍斃 (外島因為老共蛙人常在半夜摸哨, 夜間實施燈火管制一片漆黑. 黑暗中的哨兵只問兩次口令就要準備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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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那冤死的弟兄們(管仁健/著)
http://mypaper.pchome.com.tw/news/kuan0416/3/1281895764/20070213222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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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台灣還是有開放槍枝的, 那就是當兵的時候. 雖然部隊裡人人有槍(當然還有手榴彈, 機槍, 火箭與大砲), 好像也沒出什麼太大的問題. 所以槍械倒也不像洪水猛獸一般; 反而是大家都有槍的時候, 誰也不敢開第一槍.
靠!!!誰會沒事帶把槍出門逛街
仇家是有那麼多是不是
又不是陳浩南說
在說帶把槍出門 不嫌麻煩唷
搞不好不小心槍插在腰間走火什麼的
小弟就不保了
小三の目では盲目のスタンプを見て
聽說有人在生產防彈背包
真是相當不錯的IDE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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