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小弟認識一個女生..在外商公司當行銷企劃..她可以今天跟男友出去....空檔時又趕另一攤....然後分手後當朋友..還是把男友當差役使喚..包括所有吃喝玩樂費用的買單...然後等她確定跟另一個男生在一起了...隔天馬上跟你說不方便再聯絡了..........
你的論調缺乏公正和客觀性雖然你發的很明顯是情緒文我也只能告訴你你的一句 我碰到的爛咖大部分都是台北人已經說明的很清楚那麼我第一次去台中就被人追撞那瘋婆還留了名片叫我去跟她請修車錢去了竟然叫了一票人把我圍起來正要抓起大鎖開幹被條子一把拉住才什麼事也沒發生錢也討到如此這般我是不是也該發篇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