壞要壞到底 wrote:
這是你自己講的 掌嘴...(恕刪)
誰來告訴我,跟觀念不清楚的人要怎麼解釋

台灣已經變成這樣了嗎,好無力阿
ryoma77224 wrote:
沒辦法,我的GEAS...(恕刪)

壞要壞到底 wrote:
有時候了解的東西少 看到的事物當然也不夠全面
性騷擾本身就是一個尺度很主觀 很難判定的東西
經常的自以為是了 但到了法院卻不是的案例比比皆是
要說濫用 很多女性也都經常的濫用性騷擾
光是一點什麼所謂只要女性身心感到不愉快就算成立 就已經相當的不合理
...(恕刪)
台中小康 wrote:
你願意聽法律人說的話...(恕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