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第一版的原文 (可參考 #14樓 的引言)並沒有奪槍這個說法首先懷疑可以輕易抽走配槍的其實是 #18樓後來樓主修改發文,加上了奪槍的說法所以有關抽走配槍的反駁也一起回到樓主身上看樣子似乎救了#18樓的仁兄
阿輝一號 wrote:我可以體諒警察的工作辛苦.我可以體會輪班的辛勞.但是帶槍去買便當.個人真的覺得不是那麼的合宜. 樓主:還好您不是猶太人,不然在某 I 國,您會嚇到不敢上街...滿街都是直接背M4或是Galil沒裝進槍套還上彈夾關保險的人要是樓主今天看到的是如下圖的,想必就不會抱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