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破狼~丹 wrote:
而非補助死者,所以不算遺產的一部分
(GOOGLE:公保 喪葬補助 侵佔,你會看到許多人跟你一樣想法被打槍)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40508/35816488/
2是父親的喪葬費用,都由其他兄弟姊妹先代墊,讀者並未分擔支付,雖然《民法》沒有相關規定,但因有判例認為喪葬費應由子女均分,若其他兄弟姊妹得知讀者可申請喪葬補助津貼,可以《民事訴訟法》的債權人身分,向法院聲請對讀者的財產進行假扣押,藉此取得原應由讀者分擔的部分喪葬費。
此時假扣押的範圍,就會包括讀者可請領的勞保喪葬補助津貼,若法院先判准假扣押,勞保局將這筆錢交由讀者後,由法院對讀者財產進行假扣押程序,等全案判決定讞後再看是否交由讀者的兄弟姊妹來平分。
所以我可以申請假扣押?
curstw wrote:
https://tw.appledaily.com/headline/daily/20140508/35816488/
2是父親的喪葬費用,都由其他兄弟姊妹先代墊,讀者並未分擔支付,雖然《民法》沒有相關規定,但因有判例認為喪葬費應由子女均分,若其他兄弟姊妹得知讀者可申請喪葬補助津貼,可以《民事訴訟法》的債權人身分,向法院聲請對讀者的財產進行假扣押,藉此取得原應由讀者分擔的部分喪葬費。
此時假扣押的範圍,就會包括讀者可請領的勞保喪葬補助津貼,若法院先判准假扣押,勞保局將這筆錢交由讀者後,由法院對讀者財產進行假扣押程序,等全案判決定讞後再看是否交由讀者的兄弟姊妹來平分。
所以我可以申請假扣押?
看清楚紅字在說甚麼。
你跟你妹本來就應該平均分攤你爸的喪葬費用,
至於公保補助你妹的喪葬津貼,跟你沒有關係。
補助對象是你妹,不是你爸,也不是你。
今天喪葬費用是40萬,所以你跟你妹各負擔20萬,是合理的。
至於你拿出的20萬是怎麼來的,你妹拿出的20萬是怎麼來的,不在追究範圍。
今天你自己沒有保險給付,所以20萬只能從口袋裡拿出來,
你妹有公保的補助,所以不用從口袋拿那麼多錢出來。
再說一次,
公保補助的對象,是公保的被保險人,就是你妹。
那些要分錢的,是因為兄弟姊妹有超過一人都是公保的被保險人,
而我之所以申請不到是因為讓你去申請,而規定只有一個人可以申請,所以我應該有權力可以要求分這筆錢。
但是你本來就不是公保的被保險人,你妹有沒有去申請,你都沒辦法申請,那你跟這筆錢基本上本來就沒有關係。憑甚麼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