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落流星 wrote:誰跟你罰900而已,不懂不要裝懂!騙大家都不懂法律嗎?依據刑法第三○九條「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為了準備國考,都背起來了..你還是回去做好功課再來砲別人 很遺憾..銀元是新台幣乘以三. 我是不懂法律. 都交給律師處理來的祝國考順利. 以您現在的程度. 還是少上網多去念書比較好
JessieC wrote:好啦............ 好乖!eletalen大大我相信他也不會再多說什麼的其他的也別在搧風了~相信大家也不是壞人~一起在閒聊LDS那麼久了~不用因為一位"不知道如何調解父母和女友之間問題的人" 而吵~事主都不知道在那~我們在這氣呼呼的這兩天我好累~一堆人都無視我弄歪樓的苦心~誰要貼圖補償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