呃....

睡個午覺醒來
怎麼換別齣了在演了...



























奇怪 怎麼越睡腿越軟
不準捏我的下巴

墮落流星 wrote:
誰跟你罰900而已,不懂不要裝懂!
騙大家都不懂法律嗎?
依據刑法第三○九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為了準備國考,都背起來了..
你還是回去做好功課再來砲別人


很遺憾..銀元是新台幣乘以三. 我是不懂法律. 都交給律師處理來的
祝國考順利. 以您現在的程度. 還是少上網多去念書比較好

JessieC wrote:
追到這棟樓來的你們跟霸凌比較沾的上邊喔



01 你開的? 還是你是蔣大?

JessieC wrote:
會引起我興趣讓我回文的都是"事件",而不是發言者

所以正確來說~追到這棟樓來的你們跟霸凌比較沾的上邊喔


潔西~~聰明如妳~~
就別在回了
你好~~頭貼是發胖後的本人喔

小蜜蜂嗡嗡嗡 wrote:
潔西~~聰明如妳~~...(恕刪)


...................

好啦............
JessieC wrote:
霸凌(bully)是...(恕刪)

印象中你也追逐過
我學你的

逆低公肖委 wrote:
駕~~!!駕~~!!...(恕刪)


喵嗚~~喵嗚~~

吱~~~~~~~~~~~~吱~~~~~~~
最近被回收的文章越來越多是怎樣= =
JessieC wrote:
好啦............

好乖!

eletalen大大我相信他也不會再多說什麼的



其他的也別在搧風了~
相信大家也不是壞人~
一起在閒聊LDS那麼久了~
不用因為一位"不知道如何調解父母和女友之間問題的人" 而吵~
事主都不知道在那~
我們在這氣呼呼的

這兩天我好累~
一堆人都無視我弄歪樓的苦心~誰要貼圖補償我










你好~~頭貼是發胖後的本人喔

小蜜蜂嗡嗡嗡 wrote:
一堆人都無視我弄歪樓的苦心~誰要貼圖補償我

腔哥,該你上場了~
恩,你說的算~~~!!!!
后~~~

我從第一頁看到50幾頁了...沒有人給我加分喔~!!!

旅程的衝動是想證明自己還年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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