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快來喔 有新聞可以挖了(中壢KIKI屋未經授權)

我也爬到最高樓了!!!刺激!!
怎樣也要頂起來!!
這樣的商家...........唉...
支持兩位部落格的"被告人???"!!!
康大,出力出力出力!!!
消費者加油加油加油!!(這樣才不用去吃到假裝寫成"好吃"的"難吃"的東西)
hboyi













先...站很遠~









好像!



話說~~~以前還蠻喜歡看幹譙龍的~
tiyo0628 wrote:
先...站很遠~好像...(恕刪)


哈哈

看大大的精闢分析

讓今天沉悶的我

不襟笑了出來

tiyo0628 wrote:










...(恕刪)


下午才被那個圖片有問題的嚇一次

沒想到這裡也有
沒侵權??
我CD也都買斷耶,但只要在公開場合播放(ex:店內),不是就構成"某違法行為"嗎??
我不是學法律的,只大概知道,不得在公開場合播放。因為您買的是家用或個人用版權。
不知道店內的擺設,...跟招攬生意...營利...有沒有相關呀。
小月豪 wrote:
我發現....
整個事件演變到現在
所有的新聞媒體的說詞 好像都比較偏向kiki屋耶 @@;

媒體根本完全被kiki屋在主導了嘛!!!!


很合理阿..

第一
記者聯絡不上(或沒有聯絡)寫食記的網友
聽的當然是一面之詞


第二
記者也怕說太多被告
有沒有人要去組團快閃注目禮一下阿
感覺滿好玩的
Dracula6502 wrote:
今天去一間店
東西 如果真的難吃
我也是會擺著就不會去動
錢照付~
東西難吃為啥要委屈自己的味蕾~


有一次我去一家吃到飽的火鍋店
因為是去吃巧的
所以大概只拿了兩輪食材吃了不到一小時就結帳

結帳那家店的店長還來關心是不是東西不好所以才吃那麼少
我前幾年跟朋友去桃園西堤吃飯
因為朋友覺得那道主菜不好吃
所以只吃一口就叫服務生收走
經理馬上就來關心
還讓我朋友再點一道主菜
那還是沒有美食部落格這回事的年代阿
學學人家怎麼做生意的吧
== 以下這篇是要回給qting68的, 不過他的回覆數上限已達到, 所以藉用這個版面來發表 ===

板大您好~~ 看到您的遭遇, 我是最能了解您的心情的, 因為在前些日子, 我也因為在BLOG上寫下某家管理顧問公司所開的課程, 個人覺得"不怎麼樣", 引來該顧問公司電話關切, 並邀求將該篇言論刪除, 不然就提告, 當然後來我也收到了律師信, 不過我還是沒有將該言論刪除, 除非您是刻意中傷, 污衊, 毀謗, 不然我到覺得不需針對店家作任何的改變, 就我目前在您BLOG所看到的這一篇食記, 我個人覺得算是很中性的評論, 看起來也不像刻意要中傷店家, 因此, 我在這裡挺你, 店家要告就讓他告, 你也不需請律師, 因為這樣的事件, 加上您BLOG上的描述, 看來並不像是要刻意中傷, 因此, 店家想告贏還蠻難的, 法官會有所裁決的, 你放心。不過在這邊給一個忠告, 店家如此的作法我相信您一定很生氣, 不過要沉住氣, 千萬別做出違反法律規定的事情, 這樣才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式, 至於店家方面, 就讓社會來評論, 心眼這麼小的店家, 持續不久的....

若您想了解我先前事件的始末, 歡迎至我的網站觀看 http://www.media.idv.tw/read.php/16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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